带头的混混穿著一件黑色毛衣,胸口戴著大金链子,脸色铁青,紧咬著牙齿。
他身后跟著一帮手持铁棍和刀具的混混,人都很年轻,大部分都留著长发,学古惑仔的装扮,只不过人家陈浩南都是敞开胸口,穿著清凉。
遂县的气候不允许有那么囂张的人,所以这些傢伙都穿的严严实实,生怕感冒发烧。
这时候,金超和受了枪伤的保安已经被控制住。
孙鹏和姚卫华走上前,都把枪拿了出来。
气氛继续僵持著,带头的混混脸面上有一些掛不住。
“我草泥马!老子和你拼了!”
他手持钢棍奔来,杨锦文毫不客气地对著他的脚跟前开了一枪。
“砰!”
这人的左脚直接炸开,鲜血直往外冒,感觉像是被滚烫的开水给烫著了,钻心地疼。
他痛呼一声,刚要蹲下身,杨锦文一脚踹向他的肩膀。
“不学好,学人家混社会!”
把这个人踹翻在地,杨锦文看向眼前这些混混。
“还有谁想要逞英雄?我给你们机会,儘管过来!”
遂县的一群便衣已经目瞪口呆,这刚来的杨队看著斯斯文文,没想到说开枪就开枪,这胆子也太大了。
带头的赶紧向这些混混喊道:“退后,全部退后!不准闹事,谁要是闹事,我们就不客气了!”
他话音一落,便看见自己大队长游勇带著人跑来。
“怎么回事?反天了?”
除了游勇之外,还有一个穿著棕色西服的男人,手里夹著一根雪茄。
游勇一看整个场面,立即就明白髮生了什么事情。
他对杨锦文没什么好脸色,瞪了一眼之后,向那些混混喊道:“滚,全部给我滚!不滚的话,全部抓回去!”
拿著雪茄的男人就是刀疤,左耳连接左眼眉骨,有一条长长的疤痕。
他道:“哎哟,是谁那么囂张啊?我的场子里还没出现过这么牛逼的人物!”
杨锦文瞥了他一眼后,向游勇道:“游队,逃犯已经被抓捕,现在我把人带走?”
游勇抿了抿嘴,没有吱声。
刀疤抽了一口雪茄,厉声问道:“在我场子里闹事,你就想这么算了?”
杨锦文迎著他的视线,一字一句地回答道:“我是安南市市局的杨锦文,你是这里的老板?
我是来抓捕逃犯的,我有理由怀疑你窝藏逃犯、包庇逃犯,你现在是不是要跟我走一趟?”
刀疤眼睛微微眯著:“你栽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