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5章 抉择(第二更,求订阅)

门被推开的速度比预想的快。张国栋警官大步走进来,衬衫袖口卷到手肘,露出左臂上一道显眼的疤痕。他手里攥着一份卷宗,他的样子让陈济生的眉头一皱。

“陈检,抱歉这么早就来打扰你。”

张国栋的声音比平时高了一个八度,说道:

“但这个案子必须今天处理。”

陈济生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坐吧,什么事这么急?“

张国栋没坐,而是直接将卷宗拍在陈济生整洁的桌面上,发出“啪“的一声响。陈济生微微皱眉,但没有说什么,伸手翻开文件夹。

“金店系列劫案。”

张国栋站着俯身指向卷宗里的照片,说道:

“王卫国、张亮、赵国泰,我肯定就是这三个人干的。”

陈济生仔细翻看材料。

与之前相比,这次又多了监控截图——是被抢劫银行监控拍摄的画面,确实显示三名蒙面歹徒,但画质模糊。

然后就是几页证人笔录和一份技术分析报告。

“张警官,这个案子去年就已经被王法官驳回了。”

陈济生合上卷宗,说道:

“只有一位路人的口供,而且现场没有指纹,也没有其它的证据。监控画面根本看不清人脸,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再起诉,仍然还会被法官驳回,张警官,你要知道,上次,就是因为你太心急,所以才打草惊蛇了。”

提到上次,张国栋的心里就压着一团火,上次他确实是心急了,按照正常的流程,执法部门需掌握足够证据形成“合理根据”——如目击证词、可靠的证据或可靠线报,并确认嫌疑人身份及涉嫌罪名。

对于非现行犯罪,需向法院申请逮捕令,法官审查后签发有效期限内的书面令状。

而当时问题就在这个地方——王卫国他们是在作案六天后,根据合理证据——白色的大众汽车、车上乘客正在戴丝袜,这是目击证人目睹的证据。

虽然据此证据可以签发逮捕令,但是在法庭上,没有物证,仅仅只有这么一份口供,是站不住脚的,所以,最后他们只能放人。

“你们应该等他们再次行动之后,再动手的……”

陈济生一边摇头,一边说道:

“所以,我不知道这个案子,我能帮你什么。毕竟,无论是检察厅,还是法庭,所需要的都是直接证据,不是办案经验或者直觉。”

办公室突然安静下来。张国栋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平复情绪。陈济生注意到他眼下浓重的黑眼圈和衬衫领口没翻好的一角。他显然已经几天没好好休息了。

“陈检,”

张国栋终于坐下,声音压低了几分,说道:

“这三个人在半个月前全部失踪了,完全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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