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单纯在发泄自己情绪罢了,看着张浩,出口便是咄咄逼人!
“既然你认为被审人是过失杀人。”
“那么,从今往后,是否其余人在黑夜看到流浪汉翻垃圾桶,也可以将其以过失杀人将其杀害!?”
“法律是否有给他们赋予平等人权!?”
平等人权这才是最根本的!
“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张浩道。
“你有特殊对待吗!?”
徐良怒道:
“当一个人连饭都吃不起,连口干净的水都喝不上,他没偷没抢,只能以吃腐烂发臭的垃圾维持生计时你没特殊对待!”
“当他不认识字的时候你也没特殊对待。”
“甚至,就连他从头到尾都未反抗,直到被当老鼠一样打死时,你也没特殊对待。”
“反倒是涉及到你方利益时,你却认真对待!!!”
徐良大声质问,伸手指着对方鼻子。
“我请问,究竟是特殊对待死者,还是”
“特殊对待两个刽子手!?”
“对方律师,我现在对你的职业道德持怀疑姿态!!!”
此话一出。
现场顿时精神一震,仿佛三伏天泡了个冰水澡。
之前他们被张浩的逻辑给搞的晕头转向没反应过来。
但眼下经过原告这么一说.
他们这才回过神来。
对方分明就是强词夺理!
真若是以他的话来判,可没有半分特殊对待死者的样子
反倒是,在宽容被审人。
宽容两个虐杀他人的刽子手!
原本安静的场下此时也逐渐骚动起来。
“没错,特殊对待就要有个特殊对待的样子!”
“故意杀人还得被特殊对待?这分明就是强词夺理!”
“以后我看谁不顺眼杀了说我觉得他是小偷,难道这也是过失致人死亡?”
“这是无良律师!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说这话难道没问过自己的良心吗!?”
“.”
众人义愤填膺,语气中火药味逐渐激增。
是的。
张浩就是在强词夺理!
对方没有实证,其所有观点全是主观意念,唯一的作证便是垃圾桶上的标识!
可问题也来了。
有谁会认为,大半夜的看到个人翻垃圾桶,觉得他是在偷东西?
更别说见义勇为阻止对方了!
客观上完全和观点构不成!!!
既如此.那便和嘴硬没有半点区别!
此时。
所有观看电视的人也皱起眉来,眼神不善的看着张浩。
“我”
张浩语塞,他嘴唇蠕动片刻,终究是没话说了。
随即陷入沉默。
他自己也知道他的观点没有依据。
之所以还掏出这些话,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想赢。
哪怕只是让死刑变死缓,对他来说也是极强的胜利!
但可惜。
胜负之心一旦绕开案子,那所做的所有事都是违背道德!
见此。
徐良深吸一口气,他压下对张浩的怒意,而是站起身,扫视一圈后,沉声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听审席在坐各位公民。”
“我可以以律所的信誉向各位进行担保,从2004年12月13日,我接下这起案子。”
“到现在,2005年,3月1日,近四个月的时间,我.”
“没有半分收入,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
没有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