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未曾见过的挚友,加入《隐入尘烟

李轩是最后离开这一片黑土地的。

《漫长的季节》。

真的很漫长。

对于李轩来说,在这里,2006年,1997,1998年的秋天,都仿佛在这里过去。

很漫长。

每个角色都是如此。

此时的李轩,则是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毕竟,这也算是自己的家乡。

一个

自己父亲的家乡。

就像龚彪一样,他在这《漫长的季节》里是最特别的。

凶杀案和他基本什么关系都没有,基本上属于随波逐流里,最【普通】的那一类人了。

而这种平凡和普通。

似乎就是自己的父亲那样的人。

一个。

普通人而已。

此时,李轩在回望一眼之后,就继续往前走。

突然。

李轩好像听到了人潮汹涌之中,似乎有声音在叫自己。

那声音在说。

往前走。

莫回头。

回望过去,什么都没有,只有湛蓝的天空和远方的玉米地。

仅此,而已。

当李轩回家的时候,也整理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即将上映的《活埋》还有《门徒》,从时间上来看,《门徒》和《活埋》是接着播放的。

《门徒》在前,而《活埋》接踵。

《门徒》直接和《色戒》还有《投名状》交锋。

三个似乎杠上了

《投名状》李轩不一定看,但《色戒》得捧个场。

无他,艺术。

按照国际知名度的话,在华语圈子,李桉比张谋子还能打——不过,也有一些原因是因为,他是在主动迎合美式价值观。

这个时候的张谋子,还是想输出自己的价值观的,难度也更高一层楼就是了

按照魏明的说法。

这段时间,《隐入尘烟》那边已经安排起来了,这部作品拍起来可比《漫长的季节》要简单不少,毕竟这部作品,他最大的意义其实就在于,只需要男女主角就可以了。

按照魏明的说法。

看完《隐入尘烟》这部作品的梗概然后就有人闻着味儿上门来了。

当李轩知道谁上门来的时候。

还真是意外了。

「不用说,这一次我不需要钱,我纯粹出于自己的愿望,因为我知道,在你这里,我似乎能找到自己的【快乐】。」

此时的余桦则是呵呵的笑道。

「你就是单纯的想把自己的【快乐】灌输给别人吧。」

「哈哈哈哈!~~~是的吧~在弄完《虹猫蓝兔奇侠传》和《神厨小福贵》之后没地方去啊!」

李轩和余桦两人,在魏明看来,他们明明就没有太多的交集,但相处起来,就好像互相认识很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一开始魏明还觉得,这大作家应该是很高冷的。

结果他和李轩聊的很投机呢。

好神奇啊。

李轩也这么觉得。

两人之间就好像认识了很久。

大概是因为,对方了解自己的作品,而自己也了解对方的作品,虽然没有过多少交流,但都对对方十分的了解,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他的喜怒哀乐,他的爱好,他的一切。

灵魂的交流和触碰之后,对对方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那自然是『挚友』了。

「我们的另一个好朋友,史铁笙在看了你的作品之后整个人都支楞起来了,没成天的寻死觅活的了,本来我觉得他最多活三年,现在他多生存个三年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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