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友」。
遥远而又熟悉的关系。
于脑海当中渐渐清晰。
是啊,
如果元潇她是一名乐手,
在一夜之间痛失三名队友之类的事,
就变成了合情合理且符合乐队内部生态的常情。
刚刚余光瞟见,
她的小手上有厚厚的茧。
明明是软乎乎的甜妹,虽然脾气不好,但也不至于去做苦活儿累活儿。
而指尖的茧,往往出现在弹拨乐器爱好者的双手之上,非常常见。
元潇左手有茧,右手光滑细嫩,指甲全剪。
说明平日里很可能是玩弦乐器,
左手摁弦,右手拨弦。
由于右手使用的是拨片,所以不会留茧。
因此——
「你弹电琴,对吧?」
「!?」
看着她那呆住的表情,
很明显,
答案呼之欲出了。
——
……
「我要他跟我走!我要他跟我走!这里太吵了,我要把他带走!」
三小时后。
少女在吧台抓住老板娘的手苦苦哀求。
「抱歉哦妹妹,本店是正经店铺,不经营非法擦边买卖,所以这里的员工是无法被顾客带走的呢。还请多多体谅~」
宁夜笑眯眯的看着矮了自己一头的小女孩,
似乎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感到意外。
「别骗我!没有开酒吧的商家不喜欢挣钱!你直接跟我说,到底要多少钱才能把他带走!我今晚就要把他带走!我现在就要!」
孩子已经被酒精上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