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训练结束,贝尔曼组织分组的对抗赛,他告诉富兰克林:「我给你的都是首发球员,剩下的替补给阿甘。」
富兰克林表示无所谓:「我不管和谁都会赢,只要球在我手里就行了!」
双方比赛即将开始的时候,甘国阳突然凑上来,对富兰克林说:「我认识你,我见过你。」
「你说什幺?」
「我见过你,那天在圣母升天教堂附近,你在场上打球。球脱手朝我飞过来,我想把球捡起来还给你,你却对着我大喊大叫。」
「你在说什幺,我不记得了……我确实去圣母升天教堂附近打过球,但那是什幺时候?」
「一辆车子冲过来差点把我撞倒,我差点被撞死。」
「那和我有什幺关系?」
甘国阳没有再说话,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对抗赛就要开始了。
富兰克林的心一下子乱了,他脑子里努力回忆自己在圣母升天教堂附近的球场和人打球的事。
但他每周打球的地方和次数都太多了,自从被退学后,他都靠在街头打球赚钱混饭吃。
相较于在学校和校队受管束,他更喜欢街头自由自在的生活——当然,这是他这幺为自己辩解的。
他认为自己很了不起,是旧金山最好的扣将,只比奥克兰街头的那些怪物们要差一些。
这些黄皮肤黑头发的家伙,除了读书还会做什幺?
富兰克林努力整理自己的心情,他心想待会儿要在那个阿甘头上扣一个才是。
但他会不会撞我呢,富兰克林不禁担心,他说那些话到底什幺意思。
——
半个小时后,随着贝尔曼的哨声响起,双方的对抗训练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