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长!」
站在高耸岩壁下的阴凉处,霍恩右手前指,好气又好笑地问道:「这是怎幺回事?那是什幺羊?」
此刻的山阴下,数十名大大小小的军官与当地拜圣父会的神甫都坐在岩石上休息。
听到霍恩的话,他们面面相觑,最后居然一位老牧羊人打扮的向导说了话。
「禀告大人,这是金羊,是碎石原特有的魔物电羚与绵羊混血退化的后裔。
一般来说,我们捕捉金羊的时候,要先浇水,浇了水就不电人了。
这金羊还算好的,那电羚,就是浇水都止不住,尤其是雷暴天气,啧啧。」
尽管说了好几次,这位三十多岁看着都快六十的男子,还是改不过来这些称谓。
听到这,霍恩反应过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金羊毛啊。
所谓金羊毛,是一种特殊的精呢材料,不仅柔软耐洗还清凉透气,常用作贵族们的夏装与内衣。
「这金羊毛明明是碎石原出产的吗?」满头大汗的安德烈放下酒壶,用亚麻袖口擦着额头的汗,「我还以为是金羊毛滩出产的呢。」
说到这个话题,「向导」显然激动了一下:「金羊毛滩才不产金羊毛,他们只是加工金羊毛的!」
只是他说完,见旁边的人都看着他,才暗叫一声不好,缩起脑袋。
「看起来,你很懂哦?」霍恩第一次上下打量着他,「你叫什幺名字?你之前是做什幺的?」
「我叫施泰姆,冕下。」施泰姆老实回答,「先前是专门替贵族饲养金羊,并运送羊毛去金羊毛滩贩卖的。」
「怪不得,你很懂这些金羊吗?」
「从我爷爷那辈起,就是饲养金羊的,前后六七十年了,冕下。」
「听起来,你对金羊毛滩很不满。」
施泰姆琢磨了一会,觉得这位冕下都举反旗和教皇对着干了,应该不会对金羊毛滩有啥好感。
「是的,金羊毛的精梳处理其实不难,只是需要尝试和购买材料工具。」闭着眼,施泰姆低着头,「一旦研究成功,价格是普通羊毛十倍不止。」
「那为什幺你们不自己处理?」
「领主大人觉得麻烦,我自己又没钱尝试。」施泰姆叹息,「从我父亲那时,就有这个计划,一直在攒钱。
好不容易攒了点,不是谁病了得去教会看病,就是来了什幺天灾洪水,把积蓄亏了个一干二净。」
「赚了钱,也会被你们领主分走大半吧?」安德烈在一旁问道,「搞出来,还不是被贵族摘了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