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 479:求收购

在2003年这个时间点,这无疑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想法。根据他前世的记忆,漫威娱乐在2009年被迪士尼以42.4亿美元的天价收购,从而开启了称霸全球的漫威电影宇宙(MCU)时代。

如果现在能够以较低的价格入手,其未来的投资回报率将是天文数字。

阿拉德之所以会提出这个想法,正是因为他看到了王盛「非理性」收购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对漫威整体价值的认可,以及王盛目前展现出的强大现金流(《博物馆奇妙夜》、《电锯惊魂》的巨额利润)和好莱坞运作能力。

他渴望找到一个「白衣骑士」,帮助漫威摆脱困境,实现自主制作电影的梦想。

然而,王盛迅速冷静下来。诱惑巨大,但现实骨感。

首先,价格。

尽管漫威处境不佳,但毕竟是一家拥有大量IP的上市公司(漫威娱乐,股票代码MVL)。

在《蜘蛛侠》等电影成功的刺激下,其市值虽然远不及后世,但也绝非一个小数目。

2003年6月,漫威的市值大约在3亿至4亿美元之间波动。

想要发起收购,溢价是必然的,最终成交价很可能需要达到5亿甚至6亿美元。

这对于刚刚凭藉几部电影赚取利润的王盛和盛影传媒而言,是一个极其沉重的负担,几乎需要押上全部身家并背负巨额债务。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身份与壁垒。

这里是好莱坞,是美国文化产业的中心,背后盘根错节的是强大的资本、政治和意识形态壁垒。

一个中国资本,想要在2003年收购一家拥有如此多美国标志性文化符号、某种程度上承载着「美国精神」的公司?

王盛几乎可以立刻预见到那将面临何等巨大的阻力。

美国的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必然会以「国家安全」、「文化安全」为由进行最严格的审查,通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来自国会某些议员的反对声音几乎是可以预见的头条新闻。

更重要的是,好莱坞的「六大」制片厂(华纳、迪士尼、派拉蒙、索尼/哥伦比亚、环球、二十世纪福克斯)绝不会坐视一个中国公司掌控如此庞大的IP库,从而可能威胁到他们的市场地位和既得利益(尤其是已经持有漫威角色的索尼和福克斯)。

他们会动用一切商业和政治手段进行阻挠。

在好莱坞这个美帝强权庇护、由六大巨头垄断的地方,他一个根基尚浅的中国资本,想要蛇吞象般收购漫威,属实不够看,甚至可以说是自寻死路。

这不仅仅是一场商业并购,更会演变成一场敏感的政治和经济博弈,以他目前的实力和背景,胜算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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