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好莱坞大公司的典型逻辑——掌控内容生产和国际渠道。
艾格继续道:「导演由王盛先生担任,这一点我们认可。
但制片人方面,我们需要指派一位经验丰富的迪士尼制片人,负责协调剧组、预算控制以及与好莱坞工会等事宜,确保制作符合好莱坞的工业标准。」
王盛对此早有预料。
「可以。」王盛言简意赅地同意,「导演和最终剪辑权,必须由我掌握。这是保证影片风格统一和艺术完整性的基础。」
艾格沉吟了一下。
最终剪辑权通常是好莱坞大导演的特权,但王盛的成绩和他在中国的影响力,让他有了谈判的资本。
「原则上可以同意王盛先生拥有最终剪辑权,但迪士尼保留在重大分歧上的协商权。」艾格做出了让步。
接下来,便是最实际的利益分配谈判。
朱泳德代表上影,王盛代表盛影,艾格和李女士代表迪士尼,三方就投资比例和利润分成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经过几轮唇枪舌剑,最终达成协议:
项目总预算初定为3500万美元。
迪士尼凭藉其渠道、技术和本土制作优势,投资2000万美元,占57%份额;盛影传媒投资1000万美元,并提供原始IP和导演资源,占28.5%份额;上影集团投资500万美元,并协助处理部分在华事务,占14.5%份额。
利润分配遵循投资比例,全球票房及后续所有衍生收入,均按此比例进行分成。
……
两天后。
当合作备忘录被列印出来,三方代表在上面签下名字时,会议室里响起了礼貌的掌声。
朱泳德红光满面,这不仅是一个国际合拍项目,更是上影集团在他退休前实现的重大突破。
王盛笑着拍了拍手。
迪士尼横竖是要落地魔都的,他藉此机会,爆点金币怎幺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