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月的京城,热浪滚滚。
而电影圈内的暗流,比这暑气更加灼人。
全国首例票房瞒报案,经由《羊城日报》、《南方周末》、《新民晚报》等十余家颇具影响力的南方媒体持续报道和深挖,已然从一桩行业丑闻,演变成了一场席卷全国的电影发行放映体系的信任危机。
随着细节的进一步披露,此案的被告方——苏省长江影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这苏省长江影业,来历颇为复杂。
它是在九十年代初“苏省突破”(即 )的背景下,由地方电影管理部门强力干预,联合省、市两级电影公司“捏合”而成的产物,初衷是为了应对市场新情况,减少发行环节,形成规模效应,打造制、发、放一条龙。
,持股13.79%,意图形成战略合作。
然而,这种由行政力量强行“拉郎配”组建的“联营”模式,看似整合了资源,却并未触及根本的产权关系和经营机制。
省公司、各市公司依旧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同床异梦,“联”而不“合”,内耗严重,缺乏应对市场的真正活力与效率。
所谓的“一条龙”体系,在实践中往往变成了一地鸡毛。
此前,苏省所谓的“七路反王”能绕过省级体系,直接与北影厂联盟合作发行《30天》、《当幸福来敲门》等影片,联合京津打造“九地市场”,就是这种内部涣散、各自为政的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