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196:《绝代双骄》

“他们想找我们合作,合拍一部电视剧。”蔡怡浓继续说道,语气带着一丝商人的兴奋:“题材是武侠,《绝代双骄》。”

“《绝代双骄》?”

王盛闻言,放下手中的杂志,身体微微前倾,脸上露出了明显的疑惑之色:“古龙的作品?他们……有版权?”

不怪王盛有此一问。

古龙小说的影视改编版权,在这个年代,是出了名的混乱不堪,堪称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

其混乱原因主要有几下几点:

一是古龙先生生前著作等身,但为人豪侠仗义(或者说疏于管理),许多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在七八十年代就被他以各种方式、或清晰或模糊地授权了出去,分散在港台东南亚众多的电影公司、电视台乃至个人手中,授权范围、年限往往界定不清,存在大量重迭和争议。

二是古龙先生早逝( ),其遗产继承和版权归属问题本身就没有得到非常清晰的法律梳理和统一管理,导致后续版权维护和授权更加混乱。

不同的继承人或者自称拥有管理权的机构,都可能对外授权,互相之间甚至还会打官司。

三是港台地区当时的著作权法律环境和执法力度相对宽松,盗版、侵权的成本较低,许多制作公司抱着“先拍了再说”的心态,只要不太过分被原权利方盯上,往往就能蒙混过关,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无序。

因此,听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宝岛公司拿着《绝代双骄》来找他谈合拍,王盛的第一反应就是版权风险。

蔡怡浓显然对此有所准备,她打开文件夹,解释道:“王总您担心的这个问题,我也详细问过了。

正隆国际那边声称,他们手里持有古龙先生《绝代双骄》的有效影视改编授权,是通过宝岛那边一个著作权管理协会获得的。

他们也出示了相关的授权文件复印件……当然,您可能知道,宝岛那边对这类著作权的认证和文件,有时候……嗯,比较有‘弹性’。”

她措辞谨慎,但意思很明显——对方的授权未必完全站得住脚,可能存在法律瑕疵。

但在当前的环境下,这种“弹性”空间往往就是运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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