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找准一个发力点突破,这帮蛀虫应该是不难攻破的。
在黄剑秋表明态度之后,检察院一帮人便开始介入。
当然在张建川的建议下,首先从鹤山那家饲料厂开始入手,查清楚尖山饲料厂将十七吨鱼粉转售给鹤山饲料厂的价格究竟是多少。
这么大一批鱼粉,价值巨大。
时隔虽然有一年多了,鱼粉价格有所回落,但在当时时可以查得到鱼粉市价的。
这一点只要突破,再在厂里的出纳会计上来选择突破点,那就容易了。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张建川也给乡里边建议,要通知黄家荣一帮人,表明乡里态度要进入厂里审计核对账目。
这肯定会引发黄家荣的反对,可能就会用软磨硬抗来应对,届时就可以择机而动。
关于秘鲁鱼粉的事情,县检察院专门派人悄悄跑了一趟鹤山那边的辉阳饲料厂,很快就查明辉阳饲料厂是以每吨四千一的价格购入。
而尖山饲料厂这边入账的凭证应该是三千三一吨,一吨八百元差价,十七吨,就应该是一万三千多元。
这笔钱去了哪里,现在还不清楚,但是出纳会计这边基本上确定有问题了。
在获知了这一情况之后,张建川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
从检察院调查所获得的情况来看,但这一笔一万多块钱,如果真的被黄家荣及其同伙私分了的话,那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贪污罪。
按照79刑法规定,一千元到五千元即为数额较大,而五千元到一万元即为数额巨大,而一万元以上已经称得上情节特别严重了。
但去年全国人大又出了一个补充规定对这个数额做了细化调整,五千元到一万元为较大,而一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也就是说即便是按照全国人大的这个补充规定,单这一笔,黄家荣等人已经构成数额巨大的犯罪,已经可以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了,这还没有考虑他们可能涉及到的其他贪污受贿行为。
现在只需要将这一事实查实敲定,黄家荣这帮人便可以直接打入深渊了,而现在张建川要的就是这样一个结果。
至于后续调查,则可以根据情况来,不一定要马上全部查实,徐徐图之即可。
自己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契机,而且他可以确定,这只是冰山一角。
随便查一下都能查出一个窟窿来,可以想象这几年的烂账里还不知道隐藏着多少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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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