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队,有案底,抢劫。”
对上了。
之前几人就判断如果是陌生人作案,那么凶手很可能存在案底。
季伯伟指着寸头男的脚:“把他鞋脱了,交给二楼痕检科的人,让他们马上现场作比对。”
中队刑警立即动手,脱掉对方的鞋快步走进海鲜商铺。
寸头男越发忐忑,惊慌之色明显,还有点泛白。
方舟比较直接,当场问了出来:“二楼老板娘的死,和你有没有关系?”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寸头男脱口而出,“我压根没进去过,我不吃海鲜!”
方舟转身走了两步,指着商铺前台的方向:“监控硬盘虽然没了,但拿走硬盘肯定会触碰到其他地方,留下指纹。
还有,凶器和硬盘如果距离近的话,地毯式搜索早晚能找到,如果距离远,使用交通工具会在道路监控留下踪迹,若放在了家里或者熟悉的地方,更容易找。
想清楚了再回答我的问题。”
寸头男开始冒汗。
很快,之前离开的刑警返回,告知经过痕检科同事的比对,确定寸头男的鞋和二楼遗留的陌生脚印吻合,大小、纹完全一致。
脚印是间接证据,说明寸头男到过命案现场——他撒谎了。
“不说是吧?”季伯伟懒得和对方废话,“行,上铐,带回局里,咱有的是时间。”
当前寸头男已经具备重大作案嫌疑,在审讯期限过后,会马上执行刑事拘留,如果再找到指纹,便达到了批捕条件。
季伯伟不认为对方能熬过审讯期,就算熬过去了,从拘留到逮捕,刑侦大队的时间也充足的很。
得到命令,中队刑警将寸头男的双臂置于身前,拿出手铐拷住手腕。
前铐适用于指认现场,后铐适用于最大程度限制嫌疑人活动。
寸头男急了,可能是知道自己确实在现场留下了大量痕迹,侥幸心理崩塌:“等会等会……领导!我错了!是我干的!算我自首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