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安觉得有些意思。
苍筠湖殷侯肯定暂时没这胆子,宝峒仙境范巍然则没这份弯弯肠子。那么,是那个始终没见过的黄钺城叶酣,或是那个名叫何露的少年假借随驾城某个官员胥吏之手弄出来的?反正练气士、妇人和武夫死了都未必知道自己是被谁送来找死的。
怎么办呢?因为他觉得自己是真的被恶心到了。
妇人眼前一,眼前竟然没了那年轻白衣仙人的身影。
妇人一咬牙,站起身,果真高高举起那襁褓中的孩子,就要摔在地上。在这之前,她转头望向街巷,竭力哭喊道:“这剑仙是个没心肝的,害死了我男人,良心是半点都没有不安啊!如今我们娘儿俩便一并死了,一家三口做了鬼也不会放过他!”
妇人铆足了劲,将孩子狠狠砸向地面。自己这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就看这一下了。反正孩子也不是她的,天晓得是那陌生汉子从哪里找来的。至于那个刚死没多久的男人,倒还真是她瞎了眼才嫁了的。那种管不住裤裆更管不住手的无赖货色,好赌好色,一点家底都给他败光了,害得自己过门后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早死早好。自己摔死了孩子,只需要一头撞向墙壁,磕个头破血流吓唬吓唬人,然后装晕便是,又不用真死,那么前边得手的一大袋子金银,加上事成之后的又一大袋子,以后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当个穿金戴银的阔夫人有何难?
砸出孩子之后,妇人便有些心神疲惫,瘫软在地,然后蓦然睁大眼睛。
只见那白衣神仙不知何时又蹲在了自己身前,并且一手托住了襁褓中的孩子。
陈平安站起身,用手指挑开襁褓布一角,轻轻碰了一下婴儿的小手。还好,孩子只是有些冻僵了,对方约莫是觉得无须在一个必死无疑的孩子身上动手脚。果然,那些修士也就这点脑子了,当个好人不容易,可当个干脆让肚肠烂透的坏人也很难吗?
陈平安扯了扯嘴角,只是当他望向那怀中的孩子,眼神便自然而然地温柔起来,动作娴熟地用襁褓布将孩子稍稍裹得严实一些,并且极有分寸地散发手心热量温暖襁褓,帮着抵御这冻骨春寒。天底下就没有生下来就该受苦遭灾的孩子。
陈平安脚尖一点,身形倒掠,如一抹白虹斜挂,返回鬼宅院中。
杜俞大概是觉得心里边不安稳,将小板凳挪到竹椅旁边,老老实实坐着一动不动,当然没忘记穿上神人承露甲。
当他见着了去而复还的陈平安,怀里边还多了个孩子,不禁想:前辈这是干啥?之前说是自己运道好才捡着了他的神人承露甲和炼化妖丹,他都可以昧着良心说相信,可这一出门就捡了个孩子回来,他是真傻眼了。
陈平安将孩子小心翼翼交给杜俞,杜俞如遭雷击,呆呆伸手。
陈平安皱眉道:“撤掉甘露甲!”
杜俞吓了一跳,连忙撤了,与那颗始终攥在手心的炼化妖丹一起收入袖中,动作僵硬地接过了襁褓中的孩子,浑身不得劲儿。瞧见陈平安一脸嫌弃的神色,杜俞欲哭无泪:前辈,我年纪小,江湖经验浅,真不如前辈你这般万事皆精通啊。
陈平安叮嘱道:“我会早点回来,孩子稚嫩,受了些风寒,你多注意孩子的呼吸。还有,你散发灵气温养孩子体魄的时候,一定一定要注意分寸,一有问题,就拿上养剑葫,去找经验老到的郎中。”
杜俞小鸡啄米,陈平安想了想,手腕一拧,手心多出仅剩的那颗核桃:“砸出之后,威力相当于地仙修士的倾力一击,无须什么开门口诀,是个练气士就可以使用,哪怕只有下五境,也无非是吐几口血、耗完灵气积蓄而已,不会有太大的后遗症。何况你是洞府境巅峰,又是兵家修士,遇上事情只管放心使用。”
杜俞还抱着孩子呢,只好侧过身,弯腰勾背,微微伸手,抓住那颗价值连城的仙家至宝,心中大定:难得前辈有如此絮叨的时候。不过不知为何,这会儿的前辈又有些熟悉了。
陈平安深吸一口气,不再手持剑仙,再次将其背挂身后:“你们还玩上瘾了是吧?”
杜俞哀叹一声:熟悉的感觉又没了。他默默告诉自己,就当这是前辈用心良苦,帮他砥砺心境了。
陈平安已然不见,无灵气涟漪,也无清风些许,仿佛与天地合。
杜俞抱着孩子轻轻摇晃,动作不敢太大,心想:他娘的,老子这辈子对那些江湖女侠都没这么温柔过。他低头望去,感慨道:“小娃儿,你福气比天大啰。”
一条寂静无人的狭窄巷弄中,汉子背靠墙壁,咽了口唾沫。好像没追来?那枚小暑钱,还真是烫手。
与自己接头的那位谱牒仙师虽说瞧着不像是拿得出小暑钱的,可不拿就是死,他除了乖乖办事还能如何?找了个随驾城胥吏——还是差不多的手段——给了他一袋银子,不拿也是死。那胥吏倒也不蠢,便帮他找到了芽儿巷那么一对狗男女,才有了今天的这些。
他摸出那枚小暑钱,展颜一笑,喃喃自语:“谱牒仙师真是不把钱当钱的货色,这等买卖,希望再来一打。”
耳畔有人微笑道:“你也不错啊,不把人命当命。”
他僵硬转头,瞧见了那个手摇折扇的白衣谪仙人,就站在几步外,自己竟浑然不觉。他颤声道:“大剑仙,不厉害不厉害,我这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那个教我做事的梦粱峰谱牒仙师也就是嫌做这种事情脏了他的手,其实比我这种野修更不在意凡夫俗子的性命。”他挤出笑容,“你是不知道,那芽儿巷妇人天生一副蛇蝎心肠,她男人更是该死的腌臜货色。这等市井人物,也亏得就是资质不行,只能在烂泥里打滚,不然给他们成了修道之人,做起坏事来,那才叫一绝。”
陈平安微笑道:“不问心,只看事。不然天底下能活下多少?你觉得呢?”
野修点头道:“对对对,剑仙大人说得都对。”
然后他就听到那个连天劫都能扛下而不死的外乡剑仙用略带讶异的语气问自己:“一个梦粱峰的小小谱牒仙师杀几个市井百姓尚且觉得脏了手,那你觉得我身为剑仙,杀你脏不脏手?若非如此,街上求财的妇人、推粪车找乐子的市井地痞,还有那个躲在粪桶里吃屎的刺客,我为何不杀?”
野修双手托起那枚小暑钱,高高举起,深深弯腰,谄媚笑道:“剑仙大人既然觉得脏了手,就发发慈悲心肠,干脆放过小人吧,莫要脏了剑仙的神兵利器。我这种烂蛆臭虫一般的存在,哪里配得上剑仙出剑。”
“仙家术法,山上千万种,需要出剑?”
听到这句话后,野修大汗淋漓,再不敢多说一个字。
“这会儿,觉着我像是与你们一个德行的恶人,才觉得怕了?”陈平安合起手中折扇,轻轻敲打脑袋,意态慵懒,轻声笑道,“恶人眼前不言语,好人背后戳脊梁。闷葫芦是你们,眉飞色舞也还是你们。怪哉,妙也。”
野修不是不想逃,是手脚完全不听使唤了。
陈平安道:“来,容你撑开嗓子喊一句‘剑仙杀人了’,若是喊得满城皆闻,我可以饶你一饶。”
野修使劲摇头,硬着头皮,带着哭腔道:“不敢,小的绝不敢轻辱剑仙大人!”
陈平安哦了一声,道了一句“那你可就惨了”,不等野修言语,以折扇轻轻拍在他的脑袋上,然后随手挥袖,拘起三魂七魄在手心,以罡气缓缓消磨之。
如果所有好人只能以恶人自有恶人磨来安慰自己的苦难,那么世道真不算好。
至于那枚小暑钱,就那么摔在了尸体旁边,最终滚落在缝隙中。
一袭白衣缓缓走出小巷,片刻之后,一道金色剑光冲天而起,那白衣仙人御剑离开随驾城,直直去往苍筠湖,城中鬼宅里也有一抹幽绿飞剑尾随而去。
梦粱国京城的国师府当中,有两位大修士隔着一片碧绿小湖相对而坐。一位青衫白发如那没有功名的老儒,一位是弱冠岁数的年轻男子。前者膝盖上趴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猴儿,后者腰间有一条似乎处于酣眠中的青色小蛇,额头已然生角,首尾衔接,如同一根青腰带。
儒衫老人身后远处站着一个脸色惨白的狐魅妇人,姿色一般,但是眼神妩媚,这会儿哪怕站在自己主人身后,与那年轻人隔着一片小湖,依旧有些战战兢兢。毕竟,那个“年轻人”的威名太过吓人。
他名为夏真,曾是一名一人占据广袤山头的野修,从未收取嫡传弟子,只是豢养了一些资质尚可的奴婢童子。后来,他将那个灵气充沛的风水宝地转手让出,只将一栋仙府以大神通搬离,从此在整个北俱芦洲东南版图消失,杳无音信。
正是这位大仙与自家主人做了那桩秘密约定。
狐魅只知道当年主人以巨大代价在十数国边境画出一座隔绝灵气往来的雷池,为的就是镇压那件行踪不定的功德异宝,最终将其收入囊中。而这个夏真则与主人结成盟友,以先前山头赠予附近两个大门派,作为交换,他得以将历来灵气相对稀薄的十数国不毛之地作为自家禁脔,就像此刻他身前的那片……小湖。
双方各取所需,各有长远谋划。但是狐魅如何都没有想到,本该在十数国疆域之外闭关修道的主人竟然会摇身一变,早早成了这梦粱国土生土长的国师大人!
关于梦粱国的形势,她自然是有所耳闻的。主人应该先是一个梦粱国小郡寒族出身的“少年神童”,而后金榜题名,高中状元,光耀门楣,进入仕途后如有天助,不但在诗词文章上才华横溢,并且极富治政才干,最终成了梦粱国历史上最年轻的一国宰相,不惑之年就已经位极人臣,却突然辞官退隐,传闻是得遇仙人传授道法,当年举国朝野上下不知打造了多少把真心实意的万民伞。他归隐山林后,潜心炼丹修道,短短十年便修成了仙法神通,当时狐魅还觉得是个装神弄鬼的把戏来着。
梦粱国刚刚登基没多久的新帝亲自去往仙山,将这位前朝宰相迎回京城,敕封为一国国师。当官时,国富民安;成仙后,风调雨顺。梦粱国简直就是在此人一力之下变成了路不拾遗的世外桃源,庙堂上文武荟萃,地方上官民和睦,先后两任皇帝在此人辅佐下励精图治,却从不擅自挑起边衅。
在随驾城被那些修士追杀的过程中,狐魅断了两条尾巴,伤了大道根本,但是主人现身后,不过是将她与那同僚一起带往梦粱国京城国师府,至今还没有封赏一二,这让她有些自怨自艾。失去了银屏国皇后娘娘的尊荣身份,重新回到主人身边当个小小婢女,竟是有些不习惯了。
夏真微笑道:“恭喜道友得偿所愿,开宗立派指日可待。”
儒衫老人淡然道:“我自会撤去金色雷池的剩余禁制,外边的灵气便要缓缓倾斜倒灌,百年之内就会有一个个修道坯子涌现的大年份。至于何露、晏清之流,如今年纪还小,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金丹可期。道友一门之内若是能够同时出现七八位金丹地仙,亦是开宗立派的雄厚根本,同喜同贺。”
夏真眼神真诚,感慨道:“比起道友的手段与谋划,我自愧不如。竟然真能得到这件功德之宝,并且还是一枚先天剑丸,说实话,我当时觉得道友的谋划至少有六成的可能要打水漂。”
他瞥了眼那只腹部熠熠生辉的小猴儿,佩服不已。这个原本已经快要跌入金丹的老家伙竟然能够隐姓埋名,不但逃过了各方势力的觊觎杀心,更是胆大包天,就这么藏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最终以造福一国的功德之身,天经地义地占据一件功德之宝,这份算计,当得起元婴身份。
儒衫老人笑道:“道友你舍得以一个风水宝地换来这谁也瞧不上眼的十数国版图,亦是大手笔,大魄力。只要经营得当,定然可以百年回本,然后大赚千年。”
一人求宝,一人求才。两大元婴联手,才造就了这番大格局。
最终结果皆大欢喜,只不过双方心知肚明,只要其中一人,不管是谁,能够率先跻身上五境,之后的形势可就不好说了。
真要能够开宗立派,谁都会嫌弃自己的地盘太小。当儒衫老人撤去雷池后,灵气倒灌十数国,夏真岂会眼睁睁看着那些浩浩荡荡的灵气随意流散,浪费在一群鸡犬打架多年的蝼蚁身上?至于范巍然、叶酣带着那么一大帮子废物都没能从狐魅和老者两人手上抢走那件异宝,其实夏真算不上有多恼火。那些灵气才是自己的大道根本,其余的就莫要贪心了,当初双方元婴盟约不是儿戏。再者,天底下哪有便宜占尽的好事,既然形势大好且稳妥,你炼化你的功德之宝,涉险转为剑修便是,我鲸吞我的灵气,同样有望破开层层瓶颈,快速跻身上五境。小聪明必须要有,但不能一辈子都靠小聪明吃饭,地仙就该有地仙的眼界和心境。
夏真似乎记起一事:“天劫过后,我走了趟随驾城,发现了一件很意外的事情。”
儒衫老人笑道:“道友请说。”
夏真双手撑在那青色“腰带”上,微笑道:“如果我没有看错,外乡剑修背着的那把剑是一件半仙兵!我厮杀搏命,还算有那么点儿本事,可惜炼化一道却是庸碌不堪。恰巧道友你精通炼法,不如你我再签订契约,当一回盟友?”
儒衫老人双眼精光绽放。若是法宝,他毫无兴趣,如今炼化那件功德不小的先天剑丸才是未来跻身上五境的立身之本,耽误一天都要心疼。可若是一件半仙兵……
不过老人很快就收敛心神。这么稀罕的物件,这夏真是自己爹还是自己儿子不成,要好心告诉自己?所以他摆手大笑道:“道友取走便是,也该道友有这一遭机缘。至于我,就算了。成功炼化此物之前,我行事有着诸多禁忌,这些天大的麻烦,想必道友也清楚。以道友的境界,打杀一个受了伤的年轻剑修肯定不难,我就在这里预祝道友马到成功,入手一件半仙兵!”
夏真笑着点头,丝毫不觉老人如此谨慎有什么奇怪的。双方都是野修出身的元婴,轻易就咬钩的话,万万活不到今天。
“咱们这些杀人越货不眨眼的人,夜路走多了,还是需要怕一怕鬼的。”
这句夏真在少年岁月听到的话,过了无数年还是记忆犹新,是当年那个就死在自己手上的五境野修师父这辈子留给他最大的一笔财富。而自己当时不过二境而已,为何能够险之又险地杀师夺宝取钱财?正是因为师徒二人不小心撞到了铁板一块。所以之后悠悠岁月,每当夏真发现自己志得意满之时,就要翻出这句陈芝麻烂谷子的话默默念叨几遍。
夏真起身笑道:“道友无须相送。”
儒衫老人抓起小猴儿,仍起了身:“道友也放心,我近期便会离开梦粱国。”
夏真身形化虹远去,瞬间小如芥子,破开一片低垂云海,逍遥远游。
儒衫老人晃了晃小猴儿,仰头笑道:“竟然忍得住不出手,难为他了。”
远处,狐魅和干瘦老者恭恭敬敬束手而立。狐魅轻声道:“主人,一件半仙兵,真就放着不管了?虽说夏真得之意义不大,可主人……”
儒衫老人以袖中乾坤的神通将猴子关押进小天地,转头说道:“我在这梦粱国弹丸之地,远远不如夏真消息灵通,你要是眼馋那件半仙兵,你去帮我取来?”
狐魅大气都不敢喘。自己的身份已经被黄钺城叶酣揭穿,再不是什么银屏国的红颜祸水,只要返回随驾城,泄露了踪迹,只会是过街老鼠。
儒衫老人讥笑道:“一个舍得去扛天劫的剑修,一个敢显露半仙兵的年轻人,是软柿子?若真是的话,夏真自己不去拿捏,偏要好心好意当面泄露这个天机给我?何况半仙兵一旦认主,尤其是当它们侍奉的主人身死,它们失控后是怎么个惨烈光景?你们啊,真是井底之蛙,不知半点轻重利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