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江南乡后,温雅重新列印了一份离婚协议邮寄过去,只不过接下来好几天都没有得到回信,显然郑峰是抱着死拖着的打算。
协议无果后,温雅也是开始准备起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租房,虽然陈言不介意她住在江南乡,但温雅已经定下了出去租房的决心,这些天她时不时就会外出寻找合适的房源,尽可能把位置定在在江南乡和机构之间,方便上班和与陈言联络。
另一件事就是诉讼离婚了,在咨询了一些律师后,温雅也对诉讼离婚有了一定的了解。
法院在立案后,一般会对夫妻双方进行一个月的调节,帮助他们达成一致,签署调解书。
如果在调节环节没有取得效果,才会正式起诉判离开……
但离过婚的朋友都知道,如果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基本上在第一次开庭时很难得到判离这个结果。
一般能在第一次诉讼中便起诉判离的,往往要夫妻一方有过报警记录的家暴行为,违法法律或者分局满两年。
单纯「情感破裂」很难做到充分举证,最终也很难得到判离的结果。
在第一次诉讼失败后,第二次诉讼需要夫妻在分居一年后才能进行……当然,第二次诉讼就会方便很多,两次诉讼和长达一年的分居已经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了。
所以一切顺利的话,两年内就能顺利离婚了。
温雅希望郑峰能够配合,但她也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至于陈言这边,他倒是没那幺忙碌,但也在为一件事情纠结。
要不要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