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田皮持有者,也完全可以将自己的田皮再租下去,形成所谓的田皮地主。
至于为什幺要将田皮田骨分开,这一方面是土地交易比较麻烦,特别是土地所有权的交易涉及太多利益,不如直接交易土地的承包权。
另外一点,田骨的持有者,往往都是有免税身份的,通过这种方法,可以避免官府的滋扰,也能减少很多赋税徭役。
宋代的时候,就经常有土地持有者主动将田骨交给有功名的读书人,或者交给寺院,以此来逃税。
这对父子其实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这对父子也姓张,和张举人是远房的亲戚。
张家父子的上一代,就将田骨交给张举人的父亲,自己则保留了永佃权。
上一代相安无事,这一代的时候,张举人则直接否认张家父子的永佃权,要收回他们的土地。
为此,张家父子不断的奔走。
但是张举人精通司法刑名,很快就给两人罗织了罪名,还将他们的身份转成了自己的家奴。
张家父子被张举人囚禁,好不容易逃出来。
吴县令听完了张家父子的控诉,也是大为头疼。
「县官大老爷,救救吾等父子吧!」
吴县令一脸的无奈,他踱步了半天,对着张家父子说道:
「你父子二人,现在就进京,向都察院举报本官!」
张家父子也傻了,吴县令叹息道:
「你们的案子,本县也是知道的,但是张举人那厮通晓刑名,本官也找不到他的破绽。」
「你们上京状告本官,朝廷如果派下精通刑名的御史覆核,你们的案子还有生机。」
张氏父子连忙扣头道:
「可县官大老爷?」
吴县令叹息说道:
「身为县令,无法为本县子民主持公道,也只能用这个办法了。」
听完了双方的对话,李一元突然咳嗽了一声道:
「吴县令,本官也略通刑名之术,能否将这个案子卷宗给老夫看看?」
在一旁的徐叔礼有些绷不住了。
李一元曾任刑部侍郎,主持过《民律》的编纂,本朝的《大明律》也是他主持修订的!
这叫做略通刑名之术?
这法律都是您编订的吧!?
吴县令听完一喜,他也是走投无路了。
连让张氏父子上京告状都想了,自然不介意让李一元帮着断案。
吴县令连忙说道:「请李大人移步县衙!」
吴县令要带着人回县衙,外面的张举人自然不敢阻拦。
但是张举人也要一起回县衙,要求吴县令立刻断结此案。
张举人的理由也冠冕堂皇:
「此二奴到处状告,败坏本人声誉,如果县官大老爷不能断结,本人就要去府里提告了。」
吴县令知道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张举人家有不少人在府里担任刑名吏,以他和知府的关系,判决结果肯定更不利。
吴县令看了一眼成竹在胸的李一元,装作有底气的说道:
「这次一定断结此案!速速回县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