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义利之辩

而事实证明,楞严寺的提前转型,才是楞严寺能在京师寺院中崛起的关键。

现如今,寺院三大业务,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香客捐献影响最大。

这件事还和苏泽有关。

明代寺院,除了金融功能外,也要给香客提供文化需要,这就是讲经。

无论是东方的讲经,还是西方的布道,其实和说书差不多,就是要用通俗的佛教故事来教化百姓。

而更多百姓去佛寺听经,也不是为了受教去的,而是在这个缺乏娱乐的时代解闷。

当然,听着听着就皈依我佛也是正常的。

总而言之,讲经是佛教的“拉新”手段。

而随着报纸出现,娱乐方式更丰富了,更少的人愿意来佛寺听讲经了。

讲经?能有《西游记》好玩?

当然,原本虔诚的信徒还是会捐献香火钱的。

但是没有新的信徒,等原本的信徒老死,那时候就已经晚了。

除此之外,僧田的产出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这倒不是说僧田的产量低了。

而是京师粮价日趋稳定,僧田产出的利润减少,而且京畿地区的地租也很难收上高租息。

最后就是高利贷生意了。

当然,寺院的高利贷一般叫做“长生库”,名义上寺院和信众的互助金库。

但实际上这年头的贷款基本上都是高利贷,九出十三归都是正常操作,两三倍利息才是常规的。

不过《大明民律》出台后,官方也对最高利息进行了限制。

官方的标准时唐宋时期的官方标准,也就是百分之二十。

李一元考证了青苗法,“二分(利息)者亦常平之中正也”,认为这是明代以前的合理官方利息,所以限定这个数额为官方利息。

而民间贷款,不能超过官息的两倍,也就说四分利息是官方承认的,超过部分就不认了。

虽然苏泽依然觉得很高,但是想到这是大明,其实能给最高利息做出限制,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进步了。

而因此而来的诉讼,在镇抚司民案司的几次判决后,都偏向了借钱一方,否认了出借方高息的合理性后,寺院的高利贷生意大受打击。

当然,绕过这些也是有办法的,可这同样需要寺院有精通法律和财务的人才,精心设计新的借贷合同才行。

其他寺院都在三大支柱受到冲击的时候摇摇欲坠,但是楞严寺则越发兴旺。

法严方丈意识到了时代的变化,他提前做好了转型的准备。

比如何心隐的《新乐府报》,就有楞严寺的投资在其中。

早在《新乐府报》的编辑部还在楞严寺的时候,法严方丈就主动入股。

如今《新乐府报》已经是全国发行量第二大的报纸了,是发行量最大的民报。

何心隐每个月都会给楞严寺分红。

除了报纸之外,楞严寺积极投资了很多产业,包括法严方正最成功的一次“投资”,将部分僧产捐献给朝廷办水晶宫博览会,给楞严寺获得了巨大声望。

但是产业的变化,就对寺院的库房账目管理提出了更好的要求。

投资的账目管理,可要比放贷收租复杂多了。

而且也不是所有被投资的,都和何心隐这样省心的。

光是投资成功不见得就有回报,这还需要介入被投资生意的管理,防止被投资人发达后做小动作回避分红,甚至还需要帮着被投资人解决一些问题。

最后还是需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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