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同伙

埃里克看向仓库深处:“他是用钥匙正常锁车离开的,这家伙把这当成了一次标准的车辆放置程序。”

达伦疑惑道:“所以?”

“他不是在逃跑。”埃里克摇了摇头道。

“是在执行一个计划好的阶段转换,等于这辆黑斑羚是他的初始载具,使命已经完成。

他选择这个地点是因为这里足够隐蔽,能让他安全且不受干扰地进行下一步。

清理车辆,是为了消除个人痕迹,拖延我们发现的时间。

而且只要等到白天,街头的人就会帮忙处理这辆车。”

这一段分析把达伦说懵了,一句话他是能听得懂,但一句又一句话从埃里克嘴里说出来,他开始有点迷茫了,没有想明白这其中的关联。

但达伦不知道的是,有一种分析是行为证据分析,也就是一种系统性的、以证据为基础的犯罪心理分析方法,主要用于重大刑事案件调查中。

因为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及其前后的每一个行为,都不是偶然的。

“所以他带着他的长枪,有明确的目的地离开,他不需要躲在这里,因为他有另一个地点要去或者另一种身份要切换。”

埃里克延伸着自己的思路说道。

“一个外来的退伍军人,需要彻底融入环境并保持机动性。

他抛弃显眼的黑斑羚,剩下的只有两种可能:一,他有本地同伙接应。二,他提前准备了第二交通工具。”

听到这,达伦总算是听明白了,他无奈地瞅了眼埃里克:

“你直接说结论不就好了吗?”

埃里克嘴角扯了扯,再也没有说明,蹲下身用强光手电照向前轮胎。

照他这样的思路去分析。

提前准备交通工具的可能性不大。

结合之前对方特意跑来洛杉矶市,投奔别人的分析。

最大可能性是有本地同伙接应。

也就是说这通缉犯在这里弃车之后,接连坐上了同伙的车辆离开。

如果是这样,那么他必然是要提前去和同伙汇合,然后和同伙一起来到这里丢车,再坐同伙的车一起离开。

那最大的问题来了,为什么要跑来这里丢车?

缺乏太多信息,埃里克想不明白,但他就抓住了一点,以先后进行整理的话。

通缉犯来到洛杉矶市,先和同伙汇合,汇合之后才把车丢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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