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霍普回答道,脸上也有了些许的放松。
“根据埃里克·史蒂文斯警员提供的信息,车辆是一款白色 。
注册车主及当时的驾驶人是戴蒙·艾克,男性,白人,光头,年龄三十六岁。”
说到这,霍普也没忘记提出埃里克的作用。
“埃里克·史蒂文斯警员因交通违规拦截他时,凭借敏锐的观察力发现了其可疑行为,并秘密采集了这份关键物证,然后交给了我进行检测,没想到…”
听到这里,科斯塔又如何还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无非就是那个小伙按照老规矩,摸了摸嫌疑犯车辆的后备箱,然后察觉到了异常。
但如果是别的巡警,估计也就以为只是灰尘或者别的什么东西,直接略过,这小伙偏偏还从里面抠出了血痂?
后备箱缝隙?
他又不是不知道血痂这玩意儿,摸起来触感非常不明显,除非触觉非常灵敏。
想到这,科斯塔也不知道该做何感想,他只觉得这小伙确实有做警探的天分,也和他还挺有缘分。
科斯塔迅速拿出一支笔在办公桌上的本子写下那个名叫戴蒙·艾克的司机的相关信息,递给佩尼亚,让她去查。
然后接着道:
“霍普!能将把完整的codis匹配报告、所有物证照片通过安全通道加密发送到我的终端和案件共享文件夹吗?”
霍普道:“能!我现在已经开始准备了。”
他确实已经在准备了,在转接的时候,已经在电脑上把所有的物证照片,还有这个匹配报告全部整合在一起,就等发送。
科斯塔接着道:“我还需要一份正式的专家证词草稿,我们需要这个申请搜查令和逮捕令。”
程序正义。
在真正锁定到嫌疑人后,他们一般都不会在拿到令状之前直接实施抓捕和搜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