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陈反手握持短剑,径直插进弗兰肯斯坦的眼眶,一旋一绞,将眼球连同下方大脑一起绞烂。
弗兰肯斯坦陷入沉寂,数秒过后,被摧毁的大脑逐渐复原,眼球也重新长了出来。
这种能力名为“命匣”,仅有那些掌握大量神秘学和亡灵学知识的强大施法者,才懂得如何制作命匣。
他们会将自己的灵魂,完整地从自己的身体里剥离出来,存放进命匣当中,就此成为一名巫妖——命匣可以是任何物体,一块砖,一个玩偶,一根笔。
只要命匣不被摧毁,巫妖就永恒不灭,哪怕被杀了,也能立刻复活。
“成为巫妖的前提是,拥有强大的、足以扛过剥离时造成的损伤的灵魂。玩家至少得lv 。
伏地魔那种等级的黑魔法师,利用命匣完成复活,都得舍弃头发和鼻子。你还远远不够格。”
勾陈眯着眼睛说道:“而且,一般的巫妖,每次复活都会出现在命匣周围,而你则是原地复活。这也不正常。
你一定是用了某种代价巨大的道具,强行给自己续命。
让我猜猜,是割除部分灵魂,永久改变人格,还是献祭血脉至亲?真是,可悲。”
说话间,勾陈又杀了弗兰肯斯坦一次,将他的头颅整个削下,剁成糜状。
弗兰肯斯坦的头颅似慢实快完成再生,虚弱地咧开嘴角,“至少,我还是我。不是不知从哪弄来的孤魂野鬼。”
“找!死!”
勾陈脸色陡变,旋转剑柄,迸发剑气将弗兰肯斯坦碎尸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