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由朝廷下令,福建和江西两地的地租最高不得超过六成,地主不得要求佃农额外青贮。
当然,命令是下了,但到了地方,地主们是否遵守,谁也不知道。
朝廷能保证的只有官府的地,以及,民上告时,有法可依。
薛韶见邓茂七提要求都提不到点上,就暗中点拨了一下。
于是上报的折子中还多了两条,一是,朝廷要安排好跟随邓茂七的流民,至少保证每人能得两亩地以依存;
二是,要求清丈福建和江西的土地。
薛韶写折子恳请朝廷答应邓茂七的这两个条件。
第一条,不仅对跟随邓茂七的流民有利,对朝廷亦有利。
以田地安民,这些流民被土地羁绊住,就不会再作乱。
第二,也正是皇帝想做的,正好以邓茂七为借口。
皇帝皆同意。
朝中自然有反对的声音。
“开此先例,只怕将来百姓旦有不满便以乱胁迫,滋生刁民,于国不利。”
但于谦道:“岂能因噎废食?”
于是皇帝一锤定音,答应了邓茂七的条件。
历时一年半的邓茂七叛乱终于平定,薛韶和杨善奉圣命在福建处理相关事宜,赶在过年前带邓茂七等一干人回京面圣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