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不管上一世这案子是怎么定性的,最终肯定没有以凶杀案来定性和判决。
所以就算判刑,如果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搞不好还会缓刑。
重了,也就是虐待罪,估计判个四五年差不多了。
而丁婶给自己磕头时说的是“你们警察怎么不枪毙她”。
当然她一个农村老太太不知道死刑的定义很正常,她能认的当然只有警察。
但这话反映出她的态度,是希望吴月梅可以给她孙子偿命的。
那就得是故意杀人的罪名了,就是主观上产生了杀人故意,客观上又实施了足以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即便如此,吴月梅会不会被判死刑,也是个未知数。
周奕的看法是大概率不会,可能顶多被判个无期。
除非尸检发现,孩子其实是被她掐死的。
不过周奕这么想,并不是被丁婶的请求给裹挟了。
而是他从一开始就对吴月梅虐待自己亲生儿子这件事,感到奇怪。
这不符合一个母亲的本能,毕竟她是孩子亲妈,不是后妈。
就算对姚家的条件不满,想撒气,她已经对公婆和丈夫非打即骂了,没必要再对孩子这样。
所以这里面肯定还有问题,就怕县局没查清楚就草草结案了。
事实上,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
除非是比较明确的凶杀案,否则像这种模棱两可的案子,一般是不会往重里办的。
要么是嫌疑人情绪崩溃,在审讯过程中主动承认自己有加害意图。
周奕正坐在床沿想着,陆小霜走了进来。
周奕抬头一看,她眼睛红红的,显然刚才也跟着掉眼泪了。
“这一家子真的好惨啊。”
周奕无奈地叹了口气:“哎,这真叫什么事啊,姚欢欢这孩子太可怜了。”
“周大哥,虽然我知道你们有规定,但我还是想问,你能帮帮他们吗?”陆小霜眼巴巴地问。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这里面真的还有什么事,那我肯定会管到底!”
听到这句话,陆小霜一下子就安心了,她知道周奕这么说了,那这件事肯定会水落石出。
这时厨房里姥姥喊道:“小奕啊,他们都回去了啊。”
“来啦。”周奕应了一声,走了出去。
此时大门已经关上了,屋里就剩下了六个人,姥姥姥爷和丁婶、吕铁柱。
丁婶坐在那儿,佝偻着背,像一个枯萎的树墩子。
“丁婶。”周奕喊道。
“哎。”丁婶木然地抬头。
“这件事情你放心,我会尽量去了解情况,然后帮你们的。但是我丑话得说在前面,我不是青天大老爷,也不能替你们把吴月梅给枪毙了,我只能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最后结果怎样,得由法院来依法审理。”
有些话他得先说清楚,虽然丁婶这一家子是很可怜。
但有些人真的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别的不说,就说不同意孩子尸检这件事,那就是在给案子制造困难。
不尸检,就无法确认死因,无法确认死因,就无法证明姚欢欢的死亡和吴月梅的行为之间有必然联系。
这不光影响案件定性,更会影响案件的判决。
周奕可不想当东郭先生,没文化、农村、上了年纪,这三个要素放一起,简直可以直接跟死脑筋画等号了。
周奕的姥姥在一旁说:“就是,丁婶,我们家周奕是警察。怎么判你得找人家法官,知道不?”
丁婶机械性地点了点头。
“丁婶,我问你,吴月梅之前被放出来后,你们又去县里报案了?”
丁婶点点头。
“你们以什么名义报的案?”
丁婶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是我儿子喜子去县里报的案。”
周奕又问:“是不是有人教过你们?”
听到这个问题,丁婶明显有些犹豫,扭头看了看周奕的姥姥。
姥姥是个急性子,催促道:“你看我干啥啊,我脸上又没写字,我外孙问你话呢。”
丁婶这才开口道:“是……是那个记者,他不让我们跟别人说是他教的。”
“这个记者姓什么?”周奕赶紧追问。
丁婶却是直摇头:“我不知道他叫啥,我只知道他姓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