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景明摇摇头:“只在天上看着它们飞过,没吃过,这玩意可不好抓……不过,可以试试,这几天天天吃馕,嘴里边都淡出鸟来了。咱们走远些,找个地方试试!”
见周景明答应,武阳和白志顺都变得欣喜起来。
武阳忙着声明:“那对爪子我要了,可不要跟我抢啊!”
“你倒是挺有眼光。”
周景明笑着说:“那东西盘完出来,可是稀罕玩意儿,要是碰到喜欢的,能卖些钱。”
“我只是觉得威风,看着挺霸气。”
武阳兴趣被周金明勾了出来:“这玩意还能盘玩……该怎么弄?”
“你把这对爪子从关节处取下来,放着阴干,等干了以后,用小刀把皮剔了,剔的时候骨爪连接处不要弄得太干净,不然容易断裂,这样带着肉渣的骨爪继续阴干,等干透了用砂纸稍稍打磨,就可以盘玩了,它本身就有油性,所以得戴着手套盘,要不了多长时间,颜色会变得很好看。”
周景明以前见人盘玩过,是普通山鹰的爪子,盘了两年多了,骨头变得通红如玉,很是特别,他当时挺想买过来,但对方舍不得,说给高价,他干脆来个狮子大开口,他只能作罢。
这对爪子,周景明开口慢了,武阳既然也喜欢,也就不想跟他争。
他觉得金雕的那个脑袋不错:“那我要那个脑袋!”
三人在山里左弯右转,走了四五里地,才停下来。
他们在山里寻了一处小山沟里,沟里没水,但长着不少骆驼刺和一些小灌木,能找到燃火的木柴。
周景明让白志顺去捡拾柴火,他则是拔出英吉沙小刀,让武阳帮忙拉着剥皮。
没有工具烧水烫毛,又嫌弃直接用火烧毛埋汰,只能选择剥皮这种最简单的方式。
折腾了大半个小时,总算是将金雕肉给剥了出来,肠肚和一些零碎喂了金旺,剩下的肉解了刀,把嵌在肉里的铅弹给挑出来,在燃烧了大半个小时积累的火红木炭上架起来翻烤。
这一烤,又烤了大半个小时,终于将肉烤得熟透了,三人一人撕了一块,忙着往嘴里塞,眉头很快就皱了起来。
“有一股子腥气……”
“太寡淡了,烤出来的肉挺柴。”
“这次进山是忙着洗洞的,哪里会想到还能弄到肉……不行,以后再出来的时候,必须把盐、辣椒和孜然给带出来,有这些东西,金雕肉就会变得很香!”
“下次必须带!”
三人对金雕肉的口感非常不满意,但毕竟接连好几天没闻到肉腥味了,还是尽可能多吃点,最后剩下的,拿去喂了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