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再见熟人
武阳还在惦记着请客的事情,如今手头有了钱,立即叫上周景明和白志顺去了烤肉店,张口就是百串羊肉串,还特意要了两斤伊力特酒。
北疆冬季漫长而寒冷,为了抵御严寒,人们不仅吃一些高脂肪的食物,更爱喝酒,尤其是高度白酒。
伊力特酒可不便宜,这种酒被誉为疆域第一酒,以口感醇厚浓香而被人称道。
大概是在山里经常能吃到的肉就是羊肉的缘故,开始有些习惯,原本武阳和白志顺挺不喜欢的羊油,也变成了能随便撸的好东西。
这一次,三个人同样是放开了吃,一顿酒肉下来,愣是了四十多块。
只是,武阳没想到的是,等他去付钱的时候,被店家告知,已经被白志顺付过了。
回旅社的,他还对此还耿耿于怀:“顺仔,明明我请客,你忙着付什么钱啊?这么不给面,我好不容易能痛快地请你们一次。”
白志顺的回答也很有理由:“我人笨,让我请我也不知道该吃什么,这次算我的,下次你来!”
武阳翻了翻白眼:“你要是真笨,你能躲得了抓盲流,你要真笨,你能从黑店里边跑出来?你要是真笨,哈熊沟这么偏的地方你能找过来,还有刚刚,早说了我请客,结果被你趁机顶替了……那么会找机会,谁敢说你笨?”
白志顺被武阳一阵数落,一时间愣愣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本来只是两人随口的几句话,却让周景明听出点别的意味来。
他想起上辈子,白志顺在淘金河谷混的那些年。要是按照常理,就他这种老实巴交的性子,早被人吃得渣都不剩了。
可是,他虽然钱没弄到什么,人却屁事没有,这是怎么混出来的?
现在听武阳一说,周景明还真觉得他对一些机会把握得恰到好处,并且,该舍的舍,该扔的扔,至少在遇到事情的事情,处理起来很果断。
他看白志顺的眼神,不由变得有些异样。
“行了,别闹了,抓紧时间睡觉,接下来的日子,咱们有得忙,得休息好了才行。”
上辈子的时候,周景明还始终觉得白志顺憨厚老实,说白了就是觉得他憨憨傻傻的,但现在,他才惊觉,自己对白志顺的了解似乎并不那么充分。
这倒也不奇怪,一个搞技术的,一个出劳力的,所处的高度不一样,本就容易忽视。
而现在,白志顺所表现出的机敏,对于周景明而言,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至少不用太担心交给他的一些事情办不好。
这就是千里马未遇伯乐一样,有能耐也没机会展示,因此而泯然于众。
武阳也只是冲着白志顺“警告”:下次别跟我抢了,听到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