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那是除害

见再没有任何东西可拿,两人不再停留,趁着夜色,加快步子返回。

至于尸体,自有山里野兽处理。

就即使没有野兽光顾,那么热的天,要不了多长时间,也会被苍蝇、蛆虫分解。

“周哥,我一直以为,我的枪法怎么说都会比你好点,今天一看才发现,你那么厉害,准头不比我的差,换子弹的速度快了不少!”

武阳好奇地问:“你们在地质队也经常练枪?”

“在地质队的时候,到野外勘探,是会带上几把猎枪防身,但主要做的还是勘探工作,一天到晚在山里,不是赶路,就是到处敲敲打打,哪有时间练枪啊。”

周景明自然没法告诉他自己这枪法,主要是源于上辈子训练场的休闲娱乐,但这种事情,说出来也显然不会有人相信。

当然,他要找个借口也不难:“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在北大荒农场当过知青,认识些山里的猎手,就在那时候练的。”

“在农场也不可能天天练枪吧,大部分时间是在干活,应该没多少玩枪的机会。”

“我说我天赋异禀,你信不信?”

武阳偏头看看周景明,居然很认真地点头:“我信!也只能是这样。在支队的时候,我就见过有天赋的人。

我们这些辛辛苦苦练出来的枪法,有人明明是第一次摸枪,可只要简单教一教,端起枪打出的准头就一点不比我们差,那枪感好的让人难以相信,但就是有。”

周景明笑笑,没有在这个被武阳自圆其说的问题上多说。

一路上,两人走得很急,没有再走来时的路。

这本就是淘金河谷背后的山地,跟着这五人往上游走了挺远一段,他们离开的时候,又往下游方向走。

周景明没走多远就分辨出,现在所处的位置,离他藏金的小石崖和捡拾阿魏蘑的地方并不是太远。

两人就挑着熟悉的路道走,倒是没多长时间就到了地窝子后面的冷杉林里。

这个时候,天早已经大亮。

在高处朝下看,小半岛上,柴油机突突突地响着,众人已经忙碌起来。

天气变得炎热,中午的时候太阳毒辣,现在众人更喜欢抓紧时间在早晚稍微凉爽的时候干活。

动工早,收工慢,但中午的休息时间也延长了不少,都是一样的。

见营地里没什么人,周景明和武阳快步下去。

金旺还拴在地窝子旁的桦树上,听到响动,立马爬起来,朝着林子上方观望,认出来是周景明后,狂甩着尾巴呜呜哼叫着。

周景明和武阳身上挂着那么多东西,不想被更多人看见,也就暂时没去管它,匆匆钻进帐篷,第一时间就将那五杆枪,在帐篷里找了个麻袋包起来放好。

金旺见周景明没有理会它,盯着帐篷门口一动不动地看了一会儿,跟着就狂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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