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赚走全盛安的钱
宋时安撂下这本书便走了。
瀟洒得不只是离谱。
而且是有点『愚蠢』。
你写书就算是不为钱,可別人刚开始就如此刁难贬低你,你还把钱完全给別人赚。
你是圣人吗?
摊主十分的费解,就在这时,一位身上富贵味儿明显比他就强了几倍,还有些肥胖的男人走了下来。
见到他后,有些不解的询问道:“怎的,在吵什么了?什么大圣?”
“东家。”见状,摊主连忙走了上去,手里抱著这一本书,相当激动的说道,“发財了,我发现了一本能够火遍大江南北的书!”
“这么夸讚?”东家也被一惊,但他这么说,肯定是有理由的,所以相当欣喜的伸出手,“来,让我看看。”
摊主就相当於编辑兼店长,收稿子的同时还卖书。
一般都是一些看书和指导书水平很高的人,这盛安的好几家阅文阁书店,都有摊主。
而东家,便是整个阅文阁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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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责管理,是完全的商人,出资收钱。
当然,也是有一些文学审美和文化底蕴的。
毕竟一个纯外行,是绝对带不了团队的,除非他能完全的当甩手掌柜。
但一个老板,他去插手完全不熟悉的领域,就一定会指手画脚。
懂一定技术,能够放权,而且还出资阔绰,这就是最好的领导。
“《西游记》?”看到这三个字,东家便流露出一些稀奇,“好久没有遇到这样的书名了。”
“这几个月,主要收稿的就是香艷小说。”摊主道。
“你自己也知道,只有这样的书才卖得好。”东家提醒道,“像游记类型的志怪小说不是没有,可多是跟风换皮。真正能够有水准的,那能有几本?还不如写《怪诞说》的角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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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可跟那些抄袭又放不下架子的酸腐秀才之作不一样。”摊主十分篤定的说道,“这,远胜於《怪诞说》。”
“?!”这话把老板说得眼睛都瞪大了,“《怪诞说》那可是好多年前的小说了,哪怕在当时,遍地都是偷印的,也卖出去了几十万本。而现在,咱们在这司州,大大小小店铺近十家,要是有这水准,一本书养活咱们几辈子啊。”
“只要后面质量不出问题,绝对能够超过。”摊主深信不疑。
“你可別开玩笑啊……”
“东家,您就坐著看吧。”
他直接把老板扶在了自己原来坐的位上,並且给他倒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