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幺不以行贿罪直接抓人?
那就得说个知识点了。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是:需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
这是前提。
而李钧现在面临的情况是,对方并没有找他办任何事情,只是单方面示好。
也就是说,还不构成利益交换。
「李队,我想你误会了。」
周东既没将钱收下,也没拒绝,反倒是一副很无所谓的样子:
「我与你神交已久,知道你是个正直的人,一直想要结识你,但却没有机会。」
他接着解释道:
「这次偶然间得知你家老爷子生病住院,我就想着或许这是一个可以略尽绵薄之力的机会。」
「正好我和那家医院的院长有些交情,也算是替你尽一份孝心吧。」
周东轻描淡写地说着,仿佛这只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而且那点钱在我这里不算什幺,你没必要放在心上,我这幺做,纯粹是因为想和你交个朋友,没有其他任何企图。」
他一边说,一边将桌上的纸兜子往前推。
李钧索性把兜子拿了过来,然后将里面成捆的两摞百元大钞取出,放在桌上。
「写收条。」
他的语气生硬冷漠,就像是在下命令。
「收条我可以写,现在就写。」
周东瞄了一眼桌上的钱,然后又擡头看着李钧:
「但钱我不会收的,我只是让老爷子在医院住的舒服一些,也没花什幺钱,更何况这种事我都是让手下人办的。」
他越是这幺说,李钧就越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