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
就在李睿度假的时候,朝岛那边传来新闻。
李在龙案件的二审宣判了!
从李在龙上诉到二审正式宣判,经历了好几个月的波折,其中包括了李健西的突然去世和韩星内部的争产纠纷以及朝岛民众的各种抗议活动,引发了整个朝岛的动荡乃至全世界的关注。
李富贞脱颖而出,在得到包括母亲和妹妹在内的各方势力支持后,成功拿到韩星物产的控制权,并通过韩星物产控制整个韩星集团,取代李在龙成为韩星的“代会长”。
尽管这场争斗看起来已经有了结果,各方依然非常关注李在龙的二审判决,所有人都清楚的知道,一旦李在龙无罪,就有机会东山再起,重新抢回韩星!
二审开庭,检方又提供了新的证据,这些证据一方面来自于检方通过调查获得的新物证,可以证明李在龙行贿,贪污,向海外转移资产,隐瞒犯罪所得和作伪证等罪名,另一方面来自于金敏喜新提出的指控。
金敏喜当庭作证表示自己受到李在龙的恐吓和人身威胁,甚至有可能遭遇绑架和暗杀!
李在龙当然否认全部指控,但又无法反驳检方和金敏喜提出的证据,尽管雇的是朝岛最好的律师,依然落入完全的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