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十三笑意盈盈,目光望向一脸不自在的蒲桂儿。
蒲桂儿半天没回过神来,她的娘家兵爷们,曾经给她说过,让她可以选择任何在喜欢的地方生活的娘家人,居然是大夏边城北防军是统帅。
“喜欢银滩城吗?”
叶十三依旧笑意盈盈,目光看向蒲桂儿说道:“喜欢的话,你完全可以在银滩城生活。”
不喜欢又能怎样?
东大山下的草场,眼下只剩一顶破旧的毡帐,还有那一圈牛羊。
除此之外,她再也没有任何财产,清苦的游牧生活,无论如何也让她喜欢不起来。
“可我……”
在如此强大的权力面前,蒲桂儿不知道该如何说话?迟疑一阵,这又低声说道:“银滩城是好,但我和德德海能干何等营生?”
蒲桂儿的手里,是有一些当初叶十三们留下的银子,但她不知道,就凭德德海和她,那二十两银子,能在这银滩城做些何样的买卖?
对于牧民来说,城里的一间土坯房,都是一笔不小的财产。
一间小小的店铺,哪怕是卖些奶酪这些,也能将就着糊口过日子,但这银滩城房屋千间,哪一间是属于她一家三口的?
蒲桂儿的顾虑,在叶十三眼里,那简直就不是个事。
“先吃饭,都饿了。”
看到大盘的羊肉端上了桌,成筐的白面馒头也被抬了进来,叶十三指着大家面前的羊肉和馒头,笑道:“边吃边说,别让肚子受委屈,成天打打杀杀,不就为了一口吃食么!”
话是没错!
可就一口吃食,那可差别大了去了,烽火台的时候,一口稀汤都喝不饱。而且那糙米里面的砂子和老鼠屎,甚至要比米粒还要多。
战马的豆料,还有杂粮加野菜,更是难以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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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第一次杀退来犯的鞑子兵时,烤马肉就成了叶十三最享受的食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