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侵占指的是占有者是善意(不知道物不属于自己)且无过失(没有理由知道物不属于自己)的情况下,持续占有10年并无人提出异议,然后向法务局申请确权。
恶意侵占指的是占有者明知道这东西不属于自己,但持续占有20年并无人提出异议,就可以直接向法务局申请确权。
不过善意侵占较为麻烦,你需要让日本这群保守的官僚相信你是无恶意无过失的,而恶意侵占就不用那么麻烦了,直接登记证明自己已经管制了动产或不动产20年即可。
而欧美的「逆权侵占」还要更进一步,允许「敌对侵占」,敌对侵占只指不动产和土地,指某人(侵占者)在未经真正所有者(登记所有者)许可的情况下,实际、持续、排他、公开、敌对地占有其土地,并达到法定期限后,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并取得该土地所有权的制度。
逆权侵占是个很古老的概念了,这条法律最初是封建时代用来保护实际经营者和实际劳动者的。
是的,逆权侵占反而是保护劳动人民的。
举个例子,法国南部有块荒地,贵族们不想种,于是通过中间人忽悠几个农民,表示这里是荒地无主却可以种植经济作物,你们可以去种葡萄酿酒啊!
众所周知葡萄需要种几年才能有合适酿酒的果实,于是这群农民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地干了几年,好不容易葡萄园建起来了果实熟了可以收获了。
贵族们闪亮登场,手里拿着地契,表示辛苦了,但这块土地的地权属于我们,你们这是非法种植,现在请你们滚出去,葡萄园归我了。
实际上很多西班牙义大利和法国的农民就是这样被坑的。
但有了逆权侵占后,贵族们的把戏玩不转了,法庭法官会判断既然对方这些年是这片土地的实际管理者、纳税者、耕种者,而你持有地契却从不履行职责和并不提出异议,那么这片地理应属于这群农民。
另一个例子是米帝,即如果有人住进了别人的家,但这几年他都以户主的身份居住、管理、除草维护、缴纳房产税地税和各种市政费用修缮费用取暖水电费用且无人提出异议,那么一定时间后他就可以通过确权官司举证,让自己成为房产的实际所有人。
这便是「逆权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