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同态复仇!

于是整个社会都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为了打断这种「冤冤相报何时了」的轮回,法律的概念开始诞生,国家体制取代了民间的同态复仇,代替苦主要求杀人者偿命,由国家体制来承担「因果」取走凶手性命,个人是无法向国家复仇的(有极小概率的人能完成一些成果)。

就这样,国家体制通过法律阻止了同态复仇的「死循环」

然而当体制和法律建立的那一刻,「同态复仇」便失去了法理,法律规定,犯多大罪,受多大刑,刑罚的目的不是复仇也不是发泄,而是为了惩戒犯罪者,而体制和法律的目的也不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是建立和管理一套秩序,好让每个人都受到秩序保护能幸福地生活。

既然是惩戒,那么死刑似乎并不值得提倡?因为与其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呢?

这就是「废死」理论的由来,而且客观来说,这套法律的逻辑是通的,因为复仇是不可以无限连锁无限循环把整个社会变成恐虐竞技场的。

就连坚持保留死刑的海对面某国,这些年来对人命案也遵循慎杀、不杀原则,不是罪大恶极,尽量不判死刑。

然而,上杉宗雪赞成谨慎判死,但并不赞成废死,他坚持认为死刑还是有必要保留的。

因为啊,有些杂种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就是怙恶不悛,不是真的要他命的时候,他是绝不悔改的,他就是不知道怕的,没有死刑作为最终威慑,对有些人来说进监狱管一辈子,那就跟回家了一样,大家说话又好听,狱警又亲切,我超喜欢这里的!

更不用说有些人就算是被枪毙都不打算悔改。

现代法律体系提倡宽恕,但宽恕往往需要强大的道德勇气,在实践中难以实现。

再者,宽怒需要的是本人亲自选择宽恕,而不是有人代表你大度宽恕。

没有死刑,就会失去对犯罪的最终威慑力。

这也是上杉宗雪不喜欢像麻衣学姐那样搞私刑义警的原因,他本人已经和体制、和秩序的强力部门紧密结合,如果再搞私刑,那很容易过界失控。

他只是个法医,他要做的就是把事情说清楚,怎么起诉怎么判,这不是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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