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大宋的东北

在东北设立辽宁路、吉林路、黑龙江路。

此三路均直属朝廷,路下沿用府、州、县三级行政体系,完全照搬中原宋制。

路、府、州主官由朝廷直接派遣汉官担任,县丞、通判等副职可选用归附后经考核合格的契丹、女真、潮海贵族或乡贤,协助管理本地事务。

要害之地如锦州、旅顺、宁江州设「军州」,由朝廷直接派遣禁军驻守,兼管地方行政,形成「路统府、府辖司、军州控要」的层级架构,既保中央集权,又顺边地习俗。

一一东北西邻蒙古诸部,东临高丽,朝廷在要害地区修建戍堡、烽火台,屯军二十万,实行「军屯结合」制度:兵士七成时间垦田,三成时间戍边,配发农机开垦荒地,实现粮食自给自足,减少朝廷粮饷转运压力。

在部族集中的偏远地区,暂设「安抚司」过渡,由朝廷派驻的汉官牵头,联合当地乡老处理日常事务,待治理成熟后再改为州县。

在此三路全面推行大宋律法,严禁任何族群沿用旧有习俗(如血亲复仇、殉葬等)。

各州县设立县衙、牢狱,由汉官担任知县、推官,负责司法审判;无论汉民、女真、契丹还是渤海等其他民族的人,发生纠纷或触犯律法,一律依法裁决,不搞族群偏袒。

严禁任何形式的族群歧视,对煽动族群对立者从重处罚,以律法保障各族民众的平等权利。

大力发展铁路建设,修建东北全域铁路网:西连草原,北通黄龙府,东达旅顺港、平壤,南接中原铁路干线。

利用火车、大海船大运量、高速度的优势,将大宋各地的粮食、盐糖醋酒、

轻重工业产品、奢侈品等运入东北,同时将东北的煤炭、矿石、各种各样的药材山货等资源转运到大宋各地,形成贸易互补的格局。

在铁路沿线设立驿站、货场和守备哨所,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同时带动沿线城镇兴起,让交通枢纽成为人口和产业集聚的核心。

在鞍山、本溪、黑龙江四大煤城、大庆等地设立「矿冶总局」,开采铁矿、

煤矿、石油,利用中原工业技术建立冶炼厂,铸造钢轨、农机部件、石油产品等,供应当地建设与大宋各地的工业革品发展需求。

在松嫩平原、辽河平原、高丽汉江平原推广新式农机,建立规模化农场,重点种植水稻、玉米、红薯等高产农作物。每户分配十亩良田、百亩荒地,免费提供耕牛、种子及各种农机,统一规划村落,修建房屋、道路、灌溉水渠等基础设施。

鼓励中原商人随行,在移民聚居区开设工厂、商铺、钱庄,带动商贸发展,形成「农工互补、商旅互通」的聚居格局。

—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实业开发,对赴东北投资的商人给予税收减免、土地优惠,支持他们兴办各种各样的工厂、作坊,带动地方经济繁荣,增加就业岗位。

在此三路各府、州、县设立官学,延请中原儒师讲学,实行三舍制,教授儒家经典、汉家历史、大宋律法、农工技术和医疗防护知识,招收各族适龄子弟入学,免学费、提供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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