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6章 一唱一和,反咬一口
而且詹氏就算想要辩解,以她现在的情况也很难取信于人。
因为最能证明她清白的小桃死了,还是死在她自己的手里。
果然,虽然詹氏听到这话后矢口否认,但刘锡彤一心认定,更有心要将这做成既定事实,再次飞出一支令签,命左右差役上刑。
「上指,本官就不信她的指头能有骨头硬!」
所谓指,便是用绳子穿着五根小木棍的刑具,套着犯人手指,用力收紧,是专门针对手指的刑罚,多用于针对女犯人。
此外还有针对足部的夹棍,则多用于男性犯人,因其残酷性,对其适用也自然有所限制。
据《大清律例·名例》记载,只有强盗、人命案及重大案件的主犯或从犯,在经过多次审讯仍不招供,或前后证词予盾时,才可使用夹棍。
且夹棍不可在普通案犯身上使用,也不可反复使用,同一犯人仅限使用一次。
而指虽然没有夹棍那般残酷,但是十指连心,平常人便是手指稍微磕碰一下都会很难受,就可想而知这种刑罚的利害。
历史上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中,小白菜毕秀姑便深受其害,也是因受不了刑罚,被逼无奈才指认了杨乃武。
而理论上来说,詹氏刚犯下命案,也经历过证词方面的反复,还不愿轻易招供,的确是符合上刑的条件,便是常大人也不好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