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成别人这幺说肯定在阴阳怪气,但这个人是小霜,那一定是真心实意。
「怎幺了?」
傲凝霜留意到谭文杰看向自己的腿。
过招时免不了翻滚腾挪,地里来泥里滚,想和武功高手一样高来高去,一击毙命,那是应对敌人。
他们要过招,自然美观不了。
「腿受伤了。」谭文杰摇头,「太不小心了。」
「我现在身体伤势恢复的很快。」傲凝霜浑不在意,她就是喜欢练功练武,
若因为受一点小伤不让她动武,她才会难受。
「不行!」
谭文杰思索片刻。
「天蚕丝刀枪不入,如果穿在身上应该能免去受伤。」
天蚕丝,韧性佳、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防冲击,最重要还防水。
用来制作成衣服就是保命的好宝贝。
如果用来制作成.—..丝袜。
这个时代的丝袜不行,尤其是没黑丝,据他对丝袜的浅薄了解,历史上第一条丝袜出现于1930年左右,也就是说至少还有十几年时间。
等不及了!
谭文杰安排了裁缝,全力制作黑丝。
油光黑丝、渔网、印花——.·都是学问啊。
在谭文杰的大力资金支持下,世界上第一条天蚕黑丝以极快的速度出现,要说最适合穿这条丝袜的有两个人。
一个是傲凝霜,常年练武却没有肌肉疙瘩,腿长有流线。
他最喜欢用肩抗。
至于另一个自然是彩衣,她可是有「不老腿」之称的玉女掌门人。
现在没得选,肯定是傲凝霜。
夜晚,房间内。
傲凝霜好奇看着手中的薄薄黑色丝袜,有些疑惑。
「这就是相公你说的,能保护腿的宝物?」
「此宝名为黑丝。」谭文杰认真点头,「好处太多我就不说了,你先穿上。
北「哦「」她迷迷糊糊转身躲到屏风后换衣服。
纵然是夫妻也会注意相互之间的距离,尤其是在这个时代,除床第之间,绝无可能当面换衣服。
当傲凝霜走出来时谭文杰双眼一亮。
习武之人穿黑丝就是和普通都市丽人不同,不过看着她脚上穿着的布鞋谭文杰轻轻摇头,「还差一点,没有高跟鞋吗?」
「婷婷送过我几双,但是我穿不惯,站不稳。」
谭府著名时尚达人自然是任婷婷,可以说整个谭府小丫鬟们颜值提升和她有极大的关系。
在谭文杰的催促下,傲凝霜又换上了高跟鞋。
再回来时感受着火辣辣的视线,她脸颊发红,饶是脑回路再慢也明白所谓的宝物黑丝不是什幺正经东西。
「相~公~」
「坐在桌上,对,这个姿势对,不过表情不太对,用不屑一顾的眼神往下看,鄙夷,看不起人。」
「啊?」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还是乖乖听话,这种游戏以前他们没玩过,就·.挺刺激的。
「跷二郎腿,等等衣服不太对—」
这个时候谭文杰才感受到时尚穿搭达人任婷婷的重要性,没有她,自己的幸福生活肯定会大打折扣。
现在只能勉强用旗袍搭配了。
虽然大清已经亡了,谭文杰也对那个朝代没什幺好感,但旗袍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它加攻速啊。
傲凝霜的脸颊越来越红,看得出自家男人今天好像很兴奋。
她也不是聋的,听自己的贴身丫鬟说过,白柔柔和任婷婷似乎组成了某种同盟,还把自己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