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钟。
太阳正好是一天最毒辣的时候,街上不仅很少看见鬼影就连人也看不到几个,脚掌踩在地面上,能穿透鞋底烫到脚底板。
谭文杰赶到警局,发现在警局大厅入口处竟然有一群记者围成一个圈,
好像在召开记者发布会。
「不是说表彰会悄悄进行,不需要上电视的吗?」
他很抗拒上镜头,做名人是很累的。
此时一个黑乎乎胖胖的小胡子正叉腰挺着肚子,对着镜头侃侃而谈:「我曹达华,作为重案组之虎,从今以后一定——」
很快有记者发现了谭文杰,然后在谭文杰还没反应过来时将他围住。
不愧是记者,腿上功夫已经不弱于秋生了,恐怕飞檐走壁也不在话下啊。
「这位警官,请问你在破获此次军火案,以及劫持案中发挥了什幺作用?」
麦克风戳过来的速度非常快,不是谭文杰躲避及时的话,今天肯定要被麦克风检测扁桃体。
谭文杰立即摇头:「我不是警察,你们认错人了。」
看吧,做警察有什幺好的,他最讨厌出风头了。
不过这群记者却没那幺轻松放过他。
「先生,请你摆一个神枪手的pose好吗?」
「都说了我不是警察。」
「可是你很适合出现在我们下一期杂志的封面上。」
「湾仔枪神怎幺样?」
谭文杰做出托枪吹气的动作,微微后仰一脸严肃念白:「喂先生,这里不准停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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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嘧咔嘧咔嘧!
闪光灯爆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