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万事俱备

先是颁下了几条宗门戒律。

第一条与太一教一样,同门不相残。太一教的同门不相残是坚决且不留余地的,无论剑侠们犯下什幺样的过错,都要等教主、掌剑商议量刑之后再做处罚,任何其他人都无权出手。

李无相为剑宗的这一条戒律放宽了余地。如果自身性命受到威胁,自然可以出手,这点与太一教是同样的。所不同的是,如果见到同门触犯其他五训,所有剑宗弟子也都可以出手。

那五训的第一条是有关武力与正义的。

如果遭遇来自同门的生死威胁,自可以防卫。当对方弃械投降,则不可再杀伤。如果杀伤了,则必要将对方魂魄寻回带到宗门,由宗内再做判断。

宗门所在千里之内,如果遇到邪修屠戮凡人,凡是境界相当的,则必要挺身而出,维护正义。如果对方人多势众不是对手,则该记下邪修的相貌、名号,回报宗内。

与邪修争斗时候,严禁牵涉波及无辜凡人。

第二条是有关信义与忠诚的。

剑宗弟子严禁泄露本宗道场出入所在,违者视为背叛宗门,废去修行留待查看。

剑宗弟子在外须守望相助,见同门遇险时若无绝对无法施救的理由,必须施以援手,见死不救者视为同门相残。

若因个人过错为宗门树敌引来祸端,必须上报宗门,不得隐匿不报。

第三条是有关道途与力量的追求。

严禁外传本宗功法,严禁修行他宗功法,严禁觊觎有主的天材地宝、丹药神兵。

第四条是对于日常修行的规定,第五条是对于宗门之内阶级传承、技艺传播的规定。

除去这五条之外还附有一条:当遭遇不可抗力之天灾、远超自身境界之魔头时,宗门弟子当以保全自身性命为第一要务,但事后须向宗门详细陈述经过,再由宗门裁判其行为是否得当。

相比于李无相前世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第一条戒律和余下的五训诫都称得上十分简单粗糙,甚至跟业朝时的律法都无比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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