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的,他就看到了第二个机会。那是个时常喝酒上路,同样是单身来到美国,几乎天天去脱衣舞俱乐部报到的家伙。
会喝酒开车的家伙,最可怕的不是因为酒精而反应迟钝。而是这些人借着酒精影响,
敢于做一些平常不敢做的事情。
简单地说,把路怒症的状况再加强十倍,大抵就是喝酒的人,开了车后会做的事情了。
正常人看到车前有人,都知道要煞车,以免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与伤害赔偿。路怒症的人会给自己一些似是而非的借口,让他把撞人的行为合理化。
但喝酒的人在酒精作用下,想撞,所以就撞了。连想借口都不用。
都说酒能壮人胆。只是壮了胆之后做的事情,可不见得都是好事。
一个家伙喜欢喝酒还开车,可以说已有取死之道了。更不用说他的开车习惯十分狂野,亨利决定帮他加快这个行程,以避免成为日后的不定时炸弹,祸害其他人。
做法也很简单,这家伙时常把空酒瓶丢在自己的车内。就在他进俱乐部寻欢的时候,
亨利偷偷在他的车上动手脚。
就用脚踏板处的东西,布置一个陷阱。在他大脚油门,让汽车发出怒鸣,展示零到一百的加速度之际,原本卡住的酒瓶就会滚到煞车踏板底下。
假如只是这样的陷阱,有可能这个加速引爆的炸弹会伤及无辜。所以亨利就在自己动手的这一天,刻意等在他习惯性飚车的路段上,在某个盲弯死角冲了出来!
以身入局,不论对方闪避,或是直接冲撞上来,亨利的反应让他足以在最后一刻进行自保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