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啜一口深棕色的茶汤,水果的香气略微刺鼻,就像是闻到柑橘类水果的香味。尾韵则是悠长而愉悦,舌头的前中后段都有不同的滋味。特别是那回甘的滋味,是廉价茶叶喝不到的。
细细品鉴,彷佛要让全身四十兆个细胞都活过来了一样。「这是哪里的红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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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格别过脑袋,笑着说道:「这是尼尔吉里的红茶,印度三大产区之一。只是那里的位置和气候条件跟斯里兰卡很接近,所以在世界范围的名声,倒不如斯里兰卡的锡兰红茶那幺响亮。」
其实面对猛兽的时候,最忌讳移开视线,因为会被动物视作害怕的表现。要是对方正处于饥饿中,这还不扑过来,把人啃上几口,那可就有鬼了。
但是金格就像无视了凯蒂的威胁一样,转头看着亨利。虽然手里的动作没停下,也不像是有特别发力,压制住老虎的行动。
简单地说,他是真不怕。
假如这人不是初生之犊不怕虎,也不是什幺胆大包天,那幺就只有一种情形,那就是金格有不怕老虎的本钱。
虽然在电影中,金格表现出射手的能力。但永恒族可不是什幺小白菜;即使不讨论每个永恒族的特化能力,漫画中永恒族的平均水平,也是普通地球人难以望其项背的。
按照漫画标准,平均十五吨级的力量,可飞行,可操控宇宙能量,还能借此进行分子重建级别的控制。至于自愈、再生的,这算是标配了。
所以别把永恒族当弱鸡看,那可是人均超人的种族。
附带一提,疯泰坦萨诺斯,江湖人称灭霸、紫薯精,漫画中他也被归类于永恒族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