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不管是雷曼兄弟,还是华尔街其他的投资机构都不会答应的」。
其实在美利坚的企业,董事会就是一个摆设。
在没有绝对控股的情况下,不是谁的股份多谁的影响力就大,而是谁能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利益,谁的影响力就大。
很多公司都是独立董事当道,这是普遍现象。
但也有个例外,那就是有前景的初创企业,华尔街对于这些企业的董事会非常感兴趣,因为可以操作。
「我也知道这一点,但态度要做出来,就是要告诉这些贪婪的资本家,谷歌不欢迎它们指手画脚」。
接受投资是接受投资,但在投资者的选择上恩斯特要谨慎的多。
谁也不希望引进来的投资者把自己的公司搞得乌烟瘴气,遇见了好的投资者还好说,大家狼狈为奸一起割股民的韭菜,不管是投资机构还是企业创始人,大家为了更好的利益同仇敌忾。
可要是碰见了垃圾的投资者,恩斯特可不想悔不当初创立谷歌。
这样的事情恩斯特知道的太多,比如创立了思科的莱昂纳德?波萨克和桑蒂?勒纳夫妇,最后不就被赶出了公司吗?
还有马斯克,先是在自己创立的paypl被赶出局,随后化身资本,赶走了特斯拉的创始人,鸠占鹊巢。
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必须防患于未然。
网际网路公司融资是必须的,而且融资的资金一般不会太少。
这场燃烧美元的击鼓传花,需要华尔街的资金支持,要不然根本玩不下去。
那幺从一开始恩斯特就要立下规则,即便不能让这些投资机构做个吉祥物,也不能让他们影响到谷歌的正常发展。
除了这两条,恩斯特还提到了米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