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尾榛鸡这个物种活跃在华夏东北和西伯利亚地带,然后蔓延到了阿拉斯加。
除了阿拉斯加本地人,美利坚人根本就不吃这东西。
市场上有卖,但只流行在少部分的华人范围。
知道刘慧英能买到,那还有什幺好说的。
闻到飞龙炖榛蘑的扑鼻诱惑,恩斯特想到了地三鲜。
最早的地三鲜可不是什幺茄子土豆尖椒,而是正正经经的大荤菜,用的是老虎、黑熊和傻狍子。
有一个词叫做山珍海味,这山珍说的就是东北的食材。
如果有机会,恩斯特还真想要都尝尝。
「会做是会做,不过棕熊可不行,他们的体型偏大,熊掌的脂肪含量太少,不好吃」。
恩斯特挑了挑眉,敢情这是吃过呀。
也是,北美盛行打猎,荒野山林猎个棕熊尝尝也很正常。
回来客厅,克雷格捧着一份列印稿件在仔细阅读,看到恩斯特后不禁发出赞叹。
「恩斯特,不得不承认你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随后克雷格摇了摇头,又否定了自己的说辞「不,你是最伟大的作家,其他作家在你这个年纪可写不出这幺伟大又畅销全球的作品」。
此刻他手里的稿件正是《饥饿游戏》的第四部,这是恩斯特在惠特尼农场时无聊的摸鱼之作。
不过这份稿件只能算是个半成品,一份三万字的超级大纲,梳理了整部作品的主线和所有设计环节,剩下的环境人物描写,恩斯特打算当个甩手掌柜,让克雷格找个合格的枪手来完成。
他现在穷得叮当响很缺钱,想来这部《饥饿游戏》第四部能给他带来一笔满意的财富。
《饥饿游戏》第一部在海外的销量已经突破了260万本,在北美更是直逼400万册的夸张数据,简直是杀疯了。
出版社一看这形势,赶紧趁热打铁,三天前发布了《饥饿游戏 2》,再次引爆书迷圈。
这本书是全球同步销售,第一天就大卖了过百万册,不少地方都出现了缺货的情况。
再次证明,《饥饿游戏1》的成功不是偶然,这个系列会成为全球最成功的系列图书之一。
和恩斯特签约的出版社是西蒙与舒斯特,现在前三本作品已经完成,这第四本《饥饿游戏》,恩斯特可没打算轻易交出去,对方不给个天价,想都别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