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利安·路德维希则非常惊喜:「亚历克斯,你简直是一个宝藏啊。克林特,我看配乐工作就交给亚历克斯来完成,你看怎幺样?」
一个老牛仔是不会拒绝如此中肯的建议的,更何况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此时却是对亚历克斯更加的欣赏了。
他没考虑多久就答应了:「亚历克斯,让你的经纪人和剧组谈吧,我想你不会只要一份演员的片酬吧?」
这事顺利敲定了,当亚历克斯打电话告诉菲娜·科恩的时候,菲娜·科恩都惊呆了。
「你还会做电影配乐吗?亚历克斯,你简直是一个宝藏男孩啊!」
亚历克斯耸耸肩,虽然菲娜·科恩看不到:「菲娜,我只是随便写了两首,我也没想到导演会看中。」
如果菲娜懂未来的网际网路用语,此刻大概要吐槽一句:你别凡尔赛了。
不过这对于菲娜·科恩和亚历克斯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她立马飞到加拿大,再度和剧组商讨细节,最后给亚历克斯争取了十万美元的配乐师片酬。
比起做摇滚乐队的版权问题,配乐方面的版权因为是属于雇佣作品性质,版权整体归属电影公司。
这一点是行业惯例,亚历克斯这样新人自然没资格讨价还价。
但是未来电影公司要出原声带,或者有其他地方的商用行为,亚历克斯可获得百分之十二的收益分成,这是菲娜·科恩能争取的最好条件。
从长期来看,这个收益是不错。如果未来亚历克斯做得不错,成名了,就可以在版权上有更多的议价权。
麦特·瓦勒斯答应菲娜·科恩的条件是因为看中亚历克斯的才华,但现实世界里,新人就是没有议价权。
那些一上来就把所有版权捏在自己手里的,认为自己很牛逼的新人,通常只存在在无脑网络爽文小说里。
不过比起自己的演员片酬,这配乐师的片酬可高多了。怪得不人家都说在欧美搞娱乐的,音乐比演员行业要赚钱。
有钱自然有动力,亚历克斯开始在记忆的宫殿里仔细回忆游戏配乐,先一首首的写在曲谱上。
等回到洛杉矶,再和华纳影业方面合作,把配乐搞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