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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陈家五口人坐在堂屋吃晚饭,当着另外俩孩子的面,陈学军也没再提当兵的事。
但陈默知道,老爸心里已经记住这事了,搞不好明天就会去四爷爷家具体谈,他也要抓点紧。
这一世,他不想父母再操心,更不想二老到处求人。
晚饭很简单,主食就是红薯粥,喝起来带点甜味,菜是腌制的芥菜丝,滴上两滴芝麻香油,吃起来那是又脆又香。
至于馒头就别想了,家里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能吃,连杂面馍都要留到过年才能吃,还是用烤的红薯代替。
陈默很享受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感觉,一会帮妹妹剥开红薯皮,一会给老妈夹个芥菜丝。
晚饭虽简单,但也算吃得温馨。
农村人睡得都比较早,吃过晚饭没多久,父母就带着妹妹去西屋睡觉。
陈默站在堂屋犹豫了一会,这才从自己的布包中拿出纸笔,而后搬把椅子坐在一张破旧到漆都快掉完的方桌前。
「小锋。」
「哎,哥,咋了?」
「你那有信封,邮票没?」
「没有。」陈锋摇摇头走过来道:「你要的话我明天去镇上邮局柜台买,那东西咱家哪有啊。」
「咋了哥,你也有笔友了?」
「啥笔友啊。」
陈默咧嘴一笑,拿本书垫桌上,将纸铺在书上,把钢笔插进墨水中吸饱。
「我要去当兵了,给县里人武部写封信。」
「你先去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