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她真的有些过于刻薄了。
「所以现在我可以知道你的回答了吗?我的女侯爵。」埃里克托着她的右脚再次问道。
她被茜草染成粉色的脚趾甲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别样的光芒,「也..:::.也许。」她显得有些窘迫从地窖到塔楼,卡诺莎为婚礼的到来做好了准备。旅店被打扫干净,挂上了横幅和花环,用以招待婚礼期间进来凑热闹的乡民和外乡游客。
成车的物资从周围乡村运进城里,还有成群的牲畜等待宰杀。
女裁缝们在淡金色的缎子上辛苦缝制一件婚礼礼服,这件礼服将为她们的女侯爵、未来的格洛斯特伯爵夫人所穿。裙摆缀满了数百颗珍珠,袖子从手腕一直延伸到脚踝,上面有装饰性的金钩,用于在需要时将袖子卷起。
除此之外,托斯卡纳的大婚,需要准备的事情很多,但是与两个新人无关。
按照传统,婚礼前的七天,他们大多时光是待在教堂里悔罪,并进行一定程度的进食婚礼是俗世的见证礼,同时也是宗教上的一项圣礼。
在寻常的婚礼中,人们往往重视前者,而忽略后者。
但是埃里克与玛蒂尔达的婚礼,由教皇充当证婚人,更别提这位教皇素来推崇禁欲主义,那幺这场婚礼自然倾尚于后者。
玛蒂尔达对这种事本来就没什幺兴趣,结婚也只是形势所迫。
比起婚礼什幺的,待在教堂还算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按照规定,在婚礼的前七天,教堂只属于两位新人。
那天以后,一直到婚礼的前一天,玛蒂尔达变得温和了许多,不再那幺础础逼人。
这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事情。
埃里克走进装饰华丽的门廊,站在神的圣殿中。
大教堂的内部是一个凉爽而神圣的避难所,避开了仲夏的炎热。吸入混合的香和蜡烛香气,埃里克长舒一口气。
埃里克已经很熟悉了这里了,明天婚礼就将在这里进行,他和玛蒂尔达已经在这里待了六天了。
他拐过一个走廊,向着礼拜堂走去。
推开了礼拜堂的门,埃里克看见了玛蒂尔达。
玛蒂尔达正趴在礼拜堂的窗户上,脚下踩着的是礼拜堂的长椅,她把它拖离了原来的位置。
她变得不那幺咄咄逼人了,但是变得沉默了许多。
不知道是好是坏。
她还是穿着那件简朴的亚麻色长袍,每天进教堂忏悔,女仆都会为她穿上象牙色的锦缎长袍,但她进入礼拜堂之前,她都会脱掉,换上那件轻便得多的亚麻色长袍。
这是她的骑马服,她骑马的时候都会穿这件亚麻色长袍。
不过她这几天依旧没有找到她的骑马靴,现在她是光着脚踩在长椅上。
洁白的小脚又变得有些脏兮兮的,不过比那天好很多,只是沾染上了灰尘。
埃里克打开礼拜堂门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随后又转过了视线。
埃里克没有说话,走到她的身边,也脱掉了鞋,站到了她的身侧。
窗户外,鸽子在鸽舍的红瓦屋顶上盘旋,河水在晨曦中闪烁如宝箱。
玛蒂尔达凝视着对岸的诺曼人帐篷,它们像成簇的异国蘑菇,与卡诺莎的风格格格不入,至少对于玛蒂尔达来说是这样的。
一个看起来出身高贵的诺曼骑土,将一把银币抛入水中,他们看看卡诺莎的年轻人潜水捡拾,不时地发出笑声,嘲笑年轻人的狼狈,显得乐在其中。
这种陌生感让她感到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