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实上,由于它误会了主人的信号,不理解自己的任务,或者幸灾乐祸,反而把它们赶得七零八落,使它本来似乎想挽回的尴尬局面变得更加不可收拾。
「你就这幺看着,汪八!你这没心肝的家伙。绕过山背后,堵住它们的路,只要你占了上风,它们便无可奈何,只得乖乖听你摆布,跟一群绵羊似的,随你要他们上哪。
猪就是这幺贱的动物。」
「一点也不错,不过我已经和我的两条腿商量过了,他们一致的意见是,穿着一身漂亮衣服,跑进烂泥地里,对维伦老爷和我本人以及我的华丽装束是一种大不敬的行为。
因此,迪克兰,我劝你把方斯叫开,随那些猪爱上哪儿就上哪去,哪怕落进散兵游勇,绿林强盗手中,它们命该如此,这跟它们到了早上变成诺曼人的样子没有什幺两样!」
「如果这些猪变成诺曼人,我还舒服一些。不过它该怎幺变成诺曼人,我有点听不懂,汪八。这是新流行的哑谜吗?」迪克兰看向了蹲在一块岩石上的汪八。
「算是吧。毕竟是九年前开始流行的。让我来提示你,你管这些咕噜咕噜,用四条腿跑路的畜生,叫什幺?」汪八走下了岩石,靴子粘上了烂泥。
「Swine(猪)呗,傻瓜,还能是什幺?不,这就是傻瓜也知道。」
「是啊,Swine是地道的撒克逊语,这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呢,在这些猪被开膛破肚,掏出内脏,肢解分割之后像是卖国贼那样给倒掉起来的时候,你管它叫什幺?」
「Pork(猪肉)。」
「一点不错,就连傻瓜都知道,pork难道不是十足的诺曼法语吗?这样在这些牲畜活着,由撒克逊奴隶管理的时候,它属于撒克逊民族,用的是撒克逊名字。
但是一旦它给送进城堡,端上贵族老爷的餐桌,它就变成了诺曼族,称作pork了。」
「还真是这样。汪八,我的朋友,想不到你这傻瓜的脑袋,还真有两下子。」
「还不止呢。我们的公牛老爷归你这样的奴隶和仆人照料的时候,它用的是撒克逊名称,一旦被送到尊贵的嘴巴前面,它就变成了时髦的法国佬,被称作beef了。牛续也变成了veau了。
需要照料时,是撒克逊族,可是变成美味佳肴后就变成诺曼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