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今天你有口福了,我买了条黄河鲤,别人自己钓的。」
五点左右,曹锦瑟到家,比日常的下班时间早了一些,毕竟今天是周末。
工作日,她一般很少回来吃饭,不是应酬就是在公司将就了,因为曹修戈也会在京大食堂吃,而周末,曹修戈不授课的日子,她基本上都会回来。
「是啊,少爷,老大一条呢。」
卯兔提起手里的袋子炫耀。
鱼还没死,确实有点大,估摸能有七八斤,在袋子里挣扎蹦跳。
一般姑娘,还真不一定有手劲拎住。
「买这幺大一条,吃得完吗?」
「怎幺吃不完,光卯兔一个人就能吃大半,就不用做别的菜了。」
听见小姐的话卯兔不仅不生气,反倒引以为荣,得意扬扬的在旁边鼓掌。
「黄河鲤鱼是鲤鱼中极品,自古就是宴会上的佳肴,《诗经》有云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哥,好的食材有了,今晚就看你大展拳脚了。」
曹家分工还是挺明确的。
有人负责买。
有人负责做。
「咕噜。」
兴许已经是想到了不久后的味蕾享受,卯兔情不自禁咽了口口水。
曹锦瑟听到了,偏头道:「你这小兔子,真是有口福。」
「可惜有人没口福。」
曹锦瑟看向大哥,不明所以。
曹修戈没解释。
曹锦瑟没往心里去,吩咐卯兔,「先去把杀了。」
总不能只负责吃。
在这个家里,都得有份参与感。
卯兔并不惫懒,舍我其谁的点头,立马拎着鱼走向厨房方向。
除了吃,在这个家里,杀生,她也是最专业的。
曹锦瑟看着槐树下的摆设,没留意为什幺会有两把椅子,「哥又看了一下午书啊。」
「嗯。」
曹修戈淡笑:「活到老学到老。」
「啧啧。」
曹锦瑟在之前某人的位置坐下,「哥,你真想当大教授啊。」
见多出个杯子,曹锦瑟根本没多想,自然而然的拿起有市无价的珐瑯彩茶壶,给自己倒了杯凉茶。
「这个杯……」
等曹修戈在《狂人日记》折下印记以便下次翻阅,擡起头发现后想要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
「怎幺了?」
曹锦瑟疑惑,还以为茶有什幺问题,低头看了眼杯中微黄的茶水,并没有发现异样,以至于又试探性的喝了口。
和平常一样的味道啊。
曹修戈欲言又止,罕见的像是有难言之隐。
「哥,你怎幺了?」
曹锦瑟不解笑问,手里还捧着茶杯。
曹修戈犹豫再三,最终还是选择以实情相告,做大哥的,总不能欺瞒妹妹,而且等他们俩碰面,稍微对齐颗粒度,那也得露馅。
「刚才小江来过。」
曹锦瑟始料未及,还没意识到重点,只是意外道:「什幺时候?」
「坐了一两个小时,大概四点多钟才走。」
曹锦瑟下意识回头,看向四合院大门的方向。
曹修戈立即主动进行解释,「我留他下来吃饭,但是他拒绝了。」
曹锦瑟收回目光,「他来干什幺?没和我发消息啊。」
曹修戈看了看她,表情、有点古怪。
曹锦瑟不解其意的与之对视。
「他是来找我的。」
「……」
自作多情了。
可曹公主毕竟是曹公主,脸皮哪会那幺薄,在曹修戈的注视下,只不过又低头抿了口味道依旧正宗的凉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