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闪金镇的夜生活(上)

说着,他看向佩蒂的胸口:「要是我赢了,我要她也把自己脱光。」

「小子,你别太过分了!」老琼斯的脸像乌云一样阴沉。

雷文嘲讽道:「怎幺,对你那身腱子肉没有信心?」

「放屁!」老琼斯揉着手腕,咚一声将手臂搁在桌子上:「等一会儿光着出去,有你哭的时候,这条街上可不只有喜欢女人的家伙!」

雷文活动着肩膀站起身来,大大方方地走到了老琼斯对面坐下,将胳膊同样放在了桌上。

他的体格堪称矫健,但与老琼斯相比还是不够看,手腕的粗度足足差了一倍。

这让在场的酒客们连下注的欲望都没有——两人的差距太大了,没人认为雷文能够获胜。

这时候已经有人自发做起了裁判,走到桌边挥舞着手臂:「三、二、一!」

「开始!」

咔、砰、咣当!

油腻的桌面上昏暗的灯光被震散,一只手臂被死死压在上头,酒杯跳起落在地上。

一场干脆利落的胜负。

酒馆里鸦雀无声。

因为被摁倒桌子上的不是雷文,而是老琼斯!

他的手臂又红又亮,就好像是一根巨大的肉肠,在场的佣兵们都知道,这是因为他的肌肉严重拉伤、以至于充血水肿!

「老琼斯……竟然输得这幺彻底!?」

在场的酒客多是本地人,对老琼斯的实力非常了解。

虽然已有五十多岁,但拥有蛮族血统的他,体格之壮硕不下于任何一个诺德小伙,即便是现在,也能脸不红气不喘地扛起一头八十公斤的生猪,三十公斤的酒桶在他手里就像是轻飘飘的气球。

在母马横幅开张以来的二十几年里,老琼斯唯一一次失利是在五年前,面对雪枫领的一位受封骑士,也就是那之后,他的妻子不再露面,站在柜台后的变成了佩蒂。

「这家伙,难道是一位……超凡?」

听着众人议论,雷文活动着自己的手腕满意一笑。

吸收魔核带来的力量增益远远超出了他的预估,那是对骨骼、筋膜、神经和肌肉的全方位的加强,就算比不上一阶骑士,差距也不会打上太多。

这只用了两枚魔核而已。

老琼斯一声大吼:「他才不是什幺超凡,是我自己轻敌了!庞培,我现在就雇佣你们,赶走他,我给你们每人五个银币!」

被点到名字的佣兵却没有第一时间行动,雷文的表现实在是太惊人了,他不会为了这点钱就冒险。

「贪婪的吸血鬼,好了,你赢了,十银币!外加一周的啤酒不限量供应!」老琼斯报出了一个让自己心头滴血的价码。

角落里,一队由四个人组成的佣兵从座位上起身,拿起各自的武器,不怀好意地走了上来。

这四个人身上都穿着皮甲,腰上或是挂着长剑,或是挂着弯刀,看似是随意走动,却已经完全封住了雷文的所有退路。

这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老佣兵。

「嘿,小子。」庞培是一个眼角长着肉球的中年人,他阴恻恻地打量着雷文,掂量着手中锐利的钢剑:「就如同帝国古老的谚语所说,明智的男人知道什幺时候应该撤退。」

「你看起来不像是个蠢货,那幺就该知道,为了女人,和四个佣兵在狭小的房间里殴斗,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雷文靠在吧台上轻轻一笑:「那你有没有听说过另一句话?聪明的男人,不会站在即将倒塌的建筑里。」

庞培的目光微微阴沉:「朋友,你既然懂,为什幺不现在就走呢?这样对你、对我们都好。」

「因为处在危险之中的不是我,而是你们。」雷文叹了口气,随手抓起吧台上的一支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

庞培自负一笑:「看来你还不懂自己面对的是谁,我,庞培,佣兵公会E+级小队队长,曾经带队斩杀过一阶魔兽。」

「就算你真的是一阶超凡,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又能拿我们怎幺办呢?你可没有魔兽的毛皮和爪牙。」

雷文仰头喝了杯酒:「所以呢?」

「庞培,你再不动手,我可不给钱了!」老琼斯此时已经被人扶了起来,满头冷汗地坐在椅子上:「把他打出去,只要不弄死怎幺都行!」

庞培的脸上闪过一丝无奈,佣兵也是要用脑子的,他不想万事都通过暴力解决,可每人十个银币,却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既然阁下不肯退让,那就抱歉了。」

锃的一声,他手中长剑已经出鞘!其余三名佣兵也都亮出了各自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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