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不知结果的远行,谁也无法确定,这些远征士兵还能否回来,又什幺时候能回来。
西蒙回望着珍妮的身姿,目光在她微微隆起的小腹上稍稍停留,又与珍妮对视,微笑着做出了无声的承诺。
「我会回来的。」
作为跟随雷文最久的一批老兵,西蒙心中并无特殊波动。
战争是他的义务,也是他唯一擅长的事情。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顺着伯爵大人的意愿,用自己的剑,为伯爵大人扫清障碍。
3万余人、6个军团的雄鹰军在清晨出发,用去了近3个小时,最后一批士兵才离开了雄鹰领。
而这时候,负责押运物资的农夫和辅兵才将将出发。
大部队的动员,总是很耗费时间。
一路向南。
雷文始终坐在车里,维持着自己病弱的假象,但也并没有刻意拖慢行军的速度。
以每天大约60里的进度,离开雪枫郡,穿过埃塞克斯郡、汉普郡、希赛德郡和伊琳郡。
终于在春日到来、冻土化开前,来到了莫利尼尔行省与诺德行省的边境。
莫利尼尔,在帝国语中意为「高高的屋脊」,这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了这个行省的特点。
从诺德到莫利尼尔,需要攀登一条前后落差近9800呎、也就是3000余米的山道,名为「霜雪之喉」。
地如其名。
作为莫利尼尔与诺德间唯一的通路,它虽然宽阔,但极为陡峭,两旁山崖落满冰雪。
行走其中,就像走在一条水晶走廊中,被冰壁散射的阳光绚丽迷人。
环境是美丽的,但行走其中的人却很难欣赏。
寒冷的温度倒在其次,诺德男人从不惧怕寒冷。
真正的问题在于雪盲症,哪怕纪律再好,面对突然间的暴盲,也总是会引起一阵混乱。
也因此,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减员。
冬日行军从来都不是个好主意,雷文也知道这点,但他必须要这幺做。
这一切都是由莫利尼尔的特殊环境决定的。
莫利尼尔行省地处高原,冬季比北方的诺德还要漫长。
每年10月到次年4月,半年多时间都被大雪封盖。
如果雷文选择5月份登上莫利尼尔,那幺就会迎来化雪时节,只能在冰冷的泥浆中行军,那种半冷不冷的环境,不但会拖慢行军速度,造成的非战斗减员也会更加严重。
而6-9月,将是莫利尼尔的雨季,更不适合行军;10月,那又是冬天了。
可以说赶在4月进入莫利尼尔,然后在雪化前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告诉士兵们,不会太久。」雷文学着望梅止渴的法子下令:「等过了『盖尔卓雅』,就会有当地贵族来迎接我们了。」
「盖尔卓雅」,是在踏入霜雪之喉后,立即就能看到的一座雪山,高耸入云,也是帝国第3高峰。
跨过它,就算正式进入了莫利尼尔的边境。
之后哪怕山路难行,雄鹰军每天还是会行进至少40里,可就算是这样,每天早晨和傍晚看到的盖尔卓雅好像都没什幺变化。
就连雷文,时间久了,都产生了一种自己是在带队原地转圈的错觉。
他第一次明白了「望山跑死马」究竟是个什幺含义。
终于,在踏上霜雪之喉后的第6天,原本仿佛永远无法触及的高峰盖尔卓雅,终于变得触手可及。
陡峭的山道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凛凛雪原!
一位早已等候在此、身上裹着皮袍的贵族找到雷文,送上了其家主的请帖:
「柯莫斯伯爵,请雷文大人赏光一叙!」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