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德逊忽然一声咆哮,双手用力,猛地将兰姆掀飞出去,随后挺身跃起、长剑举过头顶,一劈而下!
就在这时。
驴子脸和雀斑一左一右迎了上来。
他们两个都是难民出身,一个脸长如驴、一个满身雀斑,堪称「难兄难弟」,训练时在一起,不训练时也总在一起,配合之默契就连许多亲生兄弟也未见得能够相比。
此时出手,时机算计得也是恰到好处,哈德逊跃起之后又落下,没有半点改换身形的空间。
驴子脸手中长剑附着暗黄大地斗气,砰一声斩在哈德逊小腹,击散了缠绕其上的死气,也让铠甲出现了一丝缝隙。
雀斑手中长剑紧随而至,充斥于体内的绿色生命斗气让他的力量进一步加强,剑刃贴着驴子脸的长剑斩了上去,正好落在此前斩出的缝隙上。
缝隙变为龟裂,铠甲下腹在这一刻破碎开来。
剑刃再无阻滞!
噗噗几声,哈德逊的下身和上身先后落在了地上。
随后那柄长斧呼啸着砸下,将哈德逊的头颅砸成粉碎。
哈德逊的手指抽搐了几下,终于不再动弹。
「哈,听说哈德逊可是3阶呢,这完全看不出来啊。」驴子脸笑嘻嘻地收起了武器。
「人家是火焰骑士,又不是天生的死灵骑士。」雀斑白了他一眼:「一身战技都用不出来,死在咱们手里有什幺奇怪。」
「还是说,你希望他更强一点,更有挑战性?」
「我可没这幺说……」驴子脸耸了耸肩膀:「兰姆队长,接下来咱们怎幺做?」
兰姆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应,他正盯着地上哈德逊的尸体,微微出神。
作为格里菲斯家族的士兵,嗜好读书的兰姆对雪枫郡内贵族历史了如指掌。
哈德逊所在的提里斯家族,在300年前还只是商人。
之后70余年,提里斯家族花去了5代人积累的财富,才终于在上一任山地领领主手下,拿到了一个骑士头衔。
成为骑士后,他们更是付出了近120年的时光,牺牲了10几条直系血脉的性命,才终于让家族晋升为男爵。
如今最后一代家主,却以这种不体面的方式死去。
整个家族过往数百年的奋斗、拼搏,最终归于一片虚无。
那兰姆他奋斗到现在,为的又是什幺呢?
「唉……」叹息一声,兰姆擡起头来:「下令,跟紧第一大队指挥,不要盲目追杀敌人。」
看出兰姆兴致不高,驴子脸问道:「这打了胜仗,你怎幺好像一点都不高兴啊?」
兰姆倒也不矫情,将自己刚刚的感慨给二人说了。
「还是读过书的人想得多。」雀斑笑着道:「提里斯家族是不容易,可你也别忘了咱们之前过得是什幺日子啊,辛辛苦苦种地十代、几十代,该死那不也一样要死?」
「就是啊。」驴子脸附和着:「哈德逊死了,你还能感慨一番,这次山地领覆灭,死了不知道几千上万户农奴,谁又能记得他们?」
「要我说,还是有爵位好,同样都是死,至少人家享受过了啊!」
兰姆闻言也笑了。
是啊,反正人总有一死,那幺何不在死前,为家族闯出一份未来呢?
也不枉来人间走一遭!
「托尔大人有令!」一名传令兵来到了兰姆等人面前:
「继续进军,争取在天黑之前光复山地领城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