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郑清离开回字集去上大学的时候,这位少掌柜的状态已经很正常,极少再做那些惊世骇俗的举动了。
但现在,郑清非常怀疑邓小闲是不是旧病复发。
「不吃苍蝇,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品种。」回春堂的少掌柜摊摊手,一脸无辜,语气认真的回答道:「我倒是真的想尝尝那些腿上长毛的绿头小虫子是什么味道……听外面的朋友说,吃起来像小元宵,咬一口汁水四溅,绵柔的口感中又有几分辛辣。」
郑清一脸惊恐,把他与邓小闲的距离再拉远了一步,仿佛沾染到邓小闲呼吸的空气就会得不治之症似的。
「哈哈哈……逗你的!」邓小闲忽然捧腹,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不是跟你说,这些灯火虫是朋友送的改良品种吗?它们只喝树汁,是能吃的……口感跟葡萄差不多,但是滋味却更丰富一点……要不要来一只尝尝?」
说着,他又从半空中捞下来一只橘红色的——看得出,他这个动作已经非常熟练了。
「厉害厉害,佩服佩服,离我远点。」郑清也熟练的抱着拳,继续拉远了与邓小闲之间的距离。
他又不姓格里尔斯,也没有野外求生的打算,自然对吃虫子敬谢不敏。
「真是可惜。」邓小闲耸耸肩,将那只橘红色的虫子拔翅摘头,丢进嘴里,含糊道:「活的跟个老夫子似的……没有一点儿人生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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