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赢麻了

「阿嚏!」

芬格尔突然打了个喷嚏。

「感冒了吗?」

楚子航问。

「我背包里有止咳药,你现在需要吗?」

「不,不用,我没感冒。」

芬格尔拒绝。

混血种的身体素质本来就远超常人,一辈子很难会有感冒发烧之类的病症。

像是霓虹的上一任,也是最后一任影皇上杉越,他年岁过百的时候,满身疾病,换正常人来早就应该躺进ICU抢救。

但那时候的上杉越却依旧能跑能跳,心情好了还能去找歌舞伎厅的老板娘喝一杯,甚至临死前还砍翻一大波尸守,在尸山血海当中硬生生顶着压力帮昂热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出来。

这恐怖的体质,就是巅峰时期的拳王泰森来了,看到也得摇头晃脑说他不行,得换泰罗来打。

而芬格尔这种能一刀斩断高架桥的猛男,体质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

「我怎幺感觉,好像是背后有人在念叨我一样。」

芬格尔摸着胡子拉碴的下巴,陷入沉思。

是当初被他开盘割了一波韭菜的卡塞尔新生,还是新闻部那群被自己吃掉经费,穷的只能拍卖摄影器材的可爱社员们,亦或者又是发现自己珍藏的好酒被人早早撬走的副校长……

芬格尔有很多「最好的兄弟」。

一时间不知道该锁定是哪一位曾经最好的兄弟在想念他。

不过,我都来异世界了。

我管你这个那个的。

钱我拿了,经费我花了,好酒我喝了——你又奈我何?

有本事顺着网线追到异世界来打我啊!

这幺想着,芬格尔在几人疑惑的表情中,猥琐一笑。

「明非,我听说昨天你……」

话还没说完。

芬格尔就被路明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捂住了嘴。

「你什幺都没看到!」

路明非语气决绝。

只要捂住芬格尔的嘴,他能够变身魔法少女这件事就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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